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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购高档酒一不小心成新闻

(2009-04-12 14:12:33)
标签:

茅台酒

假酒

官场

知情权

杂谈

    今年2月初,河南两家驻京联络处联合购买了777瓶价值66万余元的“贵州茅台酒”。宴饮时发现酒味不对后,他们将售酒的人员举报到工商部门。记者近日获悉,经初步调查,西城工商分局确认这批茅台酒为假酒,并联合警方拘捕了3名涉嫌销售假茅台酒的人员。

    4月11日《京华时报》的这条消息成为当日各门户网站的重头新闻,可查一查网友的跟帖评语,发现挨骂的不是制假售价的违法者,而是作为受害方的两个驻京办。是的,这条新闻令人关注、令人吃惊的不是制假售假者的猖獗,而是驻京办酒消费的档次之高、数量之巨。

    官场迎来送往,“研究研究”(烟酒烟酒)早已是普遍的潜规则。驻京办要接待来京的地方官员,要“跑部钱进”,高档酒成为必需品。河南这两家驻京办花巨资购买高档酒之所以会成为引人关注的新闻,是因其被一则打假新闻牵引出来而“喧宾夺主”。难怪有网民像“感谢”牵出腐败官员的小偷一样“感谢”这3名销售假酒的违法人员。

    新闻不是因“新”而“闻”,仅仅是因“发现”而“闻”,此类新闻并不鲜见。比如,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在某镇采访时,“偶然”发现了该镇政府办公室一本“香烟领用”的登记簿,继而深入采访得知,时下在江苏常州各乡镇和一些政府机关,不管是接待还是办事首先扔出一包中华牌香烟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有时一个乡镇一个月的招待用烟数量多达上千包,价值十几万元。

    政府机关的巨额灰色消费长期存在,官员司空见惯,一经曝光,令公众目瞪口呆。如此反差,只因政府的财政开支长期属于“内部机密”,公众对政府运作的高成本虽然有一个总体的概念,但具体的情形却无从知晓,更无从监督。一旦因偶然机会窥见其中巨大的一斑,联想到更大的全豹,依然不由得震惊和兴叹。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在公众的质疑声中愈演愈烈,只因为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一方面,人大对于政府财政预算的“硬约束”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政府支出的随意性很大;另一方面,财政审计结果不透明,问责不到位,“风暴”过后一切风平浪静。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去年5月起已经实施,但在很多地方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公民的咨询申请刻意回避、层层设阻。

    官场“旧闻”一不小心成为新闻,按“常规”办事的官员除了感叹自己“运气不好”,从中吸取的教训更多的恐怕是以后行事要倍加小心,莫犯“低级错误”。只要公众对政府的财政支出不能有效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官场巨额灰色消费的暗潮就不可能从源头堵住。(全文997字)(发4月15日《四川日报》“天府评论”)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09/0411/03/56JCTF7H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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