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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焚“以人为本”还是“以机为本”?

(2007-10-31 1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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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秸秆

放倒证

以人为本

    为了禁止秸秆焚烧,河北成安县出台规定,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无证放倒秸秆的,要受到罚款处罚。有农户无证放倒秸秆,遭到镇政府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人员的打骂。(据10月30日《法制日报》)
    读罢新闻,笔者心生诱惑:放倒秸秆与禁焚秸秆有什么联系?农户采摘玉米,当然要割到秸秆,只要不焚烧秸秆,有何不可?如果农户执意要烧掉秸秆,“直立”的秸秆不是同样可以点燃吗?
    再细读,文中说:无证放倒秸秆,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又从临漳政府公众信息网得一消息,消息说,该县某副县长总结去年的禁烧经验,认为“严格执行放倒证制度,把直接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主渠道,这是取得禁烧胜利的法宝”。至此笔者明白:这些地方除了少量秸秆作为养殖原料可以放倒之外,更多的秸秆是由机器放倒并粉碎。如果农户自行放倒,就会“影响农机统一作业”,继而影响秸秆直接还田。
    可问题是,放倒秸秆摘玉米,农民祖祖辈辈都是如此,“如果不放倒,站在玉米地中掰又扎又热又累”。于是产生了人与机器的矛盾。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可是河北省的少数县却搞“以机(农机)为本”,为了农机统一作业,不惜出台违背行政许可法的荒唐禁令,也不惜增加农民的负担。而“以机为本”的背后是“以官为本”。成安县委18号文件规定:“我县邯大线等7条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各延伸1公里,为我县玉米秸秆还田示范区,必须实行秸秆直接还田”。示范区要放在主要公路两侧,“禁止秸秆焚烧”取得的巨大成绩可以一目了然、风光无限,可是,领导的面子风光了,却是以农户额外付出的辛劳和负累换来的。
     秸秆禁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环境污染,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户的生产效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所以,禁焚的政策当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执行该政策也要体现“以人为本”,禁焚的“目标正义”需要以“程序正义”来实现。“以人为本”最起码的是要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禁焚政策只禁止农户焚烧秸秆,可没有禁止农户按照自己的方式收割庄稼。政府为了完成禁焚任务,以肆意增加农户负担的方式达到自身的便利,不仅违背了农户的意愿、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也违背了国家法律。
    如何动员农户支持、参与秸秆禁焚,又尽可能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这就考验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正文955字)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l/2007-10-30/080414193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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