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氏通讯【散文随笔】“小本生意”的回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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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本生意”的回忆之一
我的老家奉化真是个好地方,有山有河有海,还有两个米缸——西坞和江口。这些地理条件给我的乡亲们提供了生意上的便利。这里所指生意是我儿时经历的谋生手段之一。我彼时做生意大约在我九岁至十六岁间,按时间顺序比较难叙述,还是按经营的货物来说可能比较有条理些。
笋根生意,是我最早涉及的和最久的了。奉化产竹,县城大桥镇有一食品厂,从山区采购竹笋做罐头,取材笋之中间部分,于是就有下脚料笋根、笋尾和笋衣,这些下脚料本来食品厂是要作为垃圾倒掉的,不知何人将其拣回,去掉太老不能食的部分用来自食,自食有余就在市场出售。这种无本生意给有生意头脑的奉化人带来了一个生财之道,他们得到这些下脚料后,在就地或运回家后,用刀斩去、削去不可食部分,余下的挑到平原地区贩卖,可得利润二三元。食品厂见下脚料居然也能谋利,于是就不再倒掉,而是出售了,每箩约一百斤,五角钱。但由于做这个生意的人很多,笋根下脚料供不应求,食品厂就在每天清晨五点左右发放一次筹码,筹码用硬纸卡做成,一个筹码只能购买一箩。
我家西坞离大桥镇八公里,为碎石公路,步行需两个小时,故我们必须在半夜两点左右从家里出发。因为一筹一箩,每箩经加工后可剩笋肉二十斤左右,所以拿筹码的人要多。我们多是三人同去,我娘、我姐和我。过去农村晚上睡觉早,一般在八点就睡着了,冬天更早些,而笋的出产季节是在冬天的。我们凌晨两点起床,吃完泡饭,穿上棉袄大衣,就上路了。到食品厂门口往往要等上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一待食品厂发筹码的人出来,人们就到指定地点,因人多拥挤,乱哄哄地排起队伍。基本上是每人能发到一张筹码的,但像我这样年少人小,往往是前面领完马上往后插队,再得上一张。筹码有多时,就地卖给没有得到的人,每张可卖五角钱,是真正的无本生意。后来时间一长,发筹码的人对领取者面熟了,如果他认为已经发过给你的就不再发第二张,我就在领取第二张时,人站在拥挤不堪的队伍左边,将我的小手伸至队伍的右边,往往也能成功,可能是发筹人一是看不清我的真面目,二是看这小手可怜吧。
父亲因为经营副业需要,有一辆老爷自行车代步,不知什么牌子,破旧不堪的,同学们曾嘲笑我说,在某地见我父亲骑着那辆能弹棉花的自行车了(行车时,零件之间的摩擦声如弹棉花的声音)。我二姐首先学会的,就要骑它去大桥领筹码,这样就可以多睡一会的。记得有一次凌晨三点,推自行车到公路上,她要驮上我,但问题是,如果我先坐上,她就上不去;如果她先上车我就上不去。整整折腾了二十几分钟,而时间却不等人。我们两人就吵起架来,她骂我笨,我自然也回骂,并且扬言不去了,我不去她是完不成任务的。后来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她把车推到一棵栽在公路边的弯曲的桕树边,自己先上车做好架势,我以树为垫脚骑在后座,然后用脚一蹬,车就晃晃悠悠地走了,中途是绝对不能停下的。
购得下脚料后,一般是在就地斩削,以减轻往回运输的负担,完成此项工作需时二、三个钟头。碰伤手脚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记得有一次不慎刀碰到了我右手食指,割进肉约五毫米,血不能止,乃至医院,医生用剪刀剪去翻起的皮肉,真是钻心地疼啊。有时不知什么原因,也会将全部下脚料毛货运回家里,慢慢收拾。运输方面多是我爹或我姐来挑,看看人家有手拉车的可以比较轻松,心里羡慕。我们有时也请同村有手拉车的带我们回来,省去不少力气。待我稍大,约至十二岁,刚学会自行车吧,我竟有一次把一箩一百多斤的东西用两只麻袋驮回家来。
凡是生意都是一买一卖的,既有买入就要卖出的。家里人分两头,一头是每天去大桥拿货,另一头是去平原地区将昨天加工完的货挑去出售,所谓平原地区多至附近相邻的、我们称之为小村人家的鄞县(现改作鄞州)乡村。其实到今年我才知道,过去不起眼的小村竟是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的地方,如与我家相隔十里毫不起眼的且我经常去做小生意的小村走马塘,竟是号称曾经出过七十六个进士地方啊,现在称为中国进士第一村。笋根经加工后,用水泡着,使其清洁,有时要加点明矾。南方的市场开市早,天刚有点发亮,大约五点吧,市面已经开始了,所以我们必须在四点前到市场,这就需要两点多起来,吃饭、装担后大约三点出发,要走十到二十里的路,费时一二个钟头。小村地方因为人口不多,交通不便,所以市场不是每天都有的,而是定期开设。有的地方是逢农历三、六、九日有市,有的地方是一、四、七日有市,所以不同日子要去不同的地方,有时偶然也在西坞出售。西坞为奉化大镇,俗有“小小奉化城,大大西坞镇”之说,生意人也有“团团奔不如西坞悃”的说法,盖西坞镇人口密集、每天有市也,但同样竞争也激烈,并且稍大地方设有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简称“打办”,是要查禁这类生意的,而鄞县则对此放的宽,对这种生意也是眼开眼闭的,看来鄞县当局当时也是比较务实的,比较重视百姓生计的,这种风气对今天鄞县的发展、使鄞县称为中国百强县应该是不无影响的,也应该是今日鄞县所以比奉化强得多的原因之一罢。话扯远了。
上面提及的走马塘是我卖笋根头最常去的地方了。我三姐杏增去得最勤,我也不时要去的。因为天黑路小,我们又是少年,所以常常要和别的大人结伴而行的。去走马塘必经一个叫做王大碑的坟滩,那里传说有一小女鬼经常出没,戏弄过往行人,有人有事,有证有据,言之凿凿,故即使连大人晚上经此地也要在衣服上别一枚缝纫针以避邪的。我三姐曾告诉我,有一次她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人前去,快至该地时,见王大碑凉亭前站着一白衣人物。此时万籁俱寂,四周并无一人,乃停住不敢前,想起女鬼事,浑身瑟瑟。正在恐慌间,白衣人恐怕也看见了来人,于是咳嗽一声。据说鬼是不会咳嗽的,三姐方知是人非鬼,因要赶市就大胆过去了,临近一看原来是我家隔壁邻居福良哥也,他是去卖水磨米糕的。由于怕我们自己赶夜路,所以必须起得比别人早,这样方可与大人们同行,别人是不愿等我们而耽误他自己的生意的,何况到某一市场出售的人多,竞争也就激烈了。清楚记得有一次我和三姐挑笋根头去走马塘市场,说好与顾国妹及其娘同行的,我们怕错过时间,竟在外面等了半个多小时,寒风凛冽,那不是好滋味的。顾家黑灯黑火,我们又不敢敲门高喊,怕的是惊了别人的睡觉,原来是顾家睡过了头。又有一次也是等人,那家已忘其名,但记得是住在周房弄的。小镇的弄堂长而黑,仅这样的弄堂已经够吓唬我们的了。
路上的赶路速度是可想而知的,十里的路大约要在中间歇停一次的,由于要跟上大家,所以我们挑的货物略少,而太少了是挣不到钱的,这大概也是让我一起去挑的缘故吧,以分担我姐的重量。我当时大约能挑四十斤吧,原来蚂蚁也有四两力的。这样化零为整,也可凑合到一定数量了。有时在路上多么希望能稍微放一放,让被扁担磨红的肩膀稍为休息,但事实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一旦被拉在后面,要再赶上去将更加不易了。所以办法只能是频繁地将扁担从左肩换到右肩,然后再从右肩换到左肩,并且越到后来,换的越频繁。甚至到最后实在吃不消时,也将扁担横着,使其着力在后脖之上,以使红肿的双肩得以空闲一会。我们长大后经常嘲笑我弟惠川,他偶尔也帮着挑点东西,但估计不是笋根之类,因其时其年尚幼。他是从挑担一开始就将扁担横着的,弓着身子,令人不忍,就让他免了差事。但他却反驳说,之所以后来长不高,只得一米六十六,就是当时被压矮的了。我长大后也发现我的小腿肚肌肉比别处发达,一用劲,肌肉突起,与其他部位比例失调,恐怕也是少时咬紧牙关赶路练出来的。
市场天没亮就开始了,蔬菜是黑嫩的,猪肉是冒着热气的,鱼是头天从河里打上的,养在脚桶里或脸盆里卖的。吆喝声是不断的,记得是鄞县人比奉化人大方,讨价还价也有,却非必然的。一个小时以后,运气好的话,可以在市场上卖完,这样就可以高兴地、轻快地回家了。多数情况则是在市场上卖得的刚够成本钱,剩下的就是比较老的货色了。但这就是利润之所在。我们就在回家的路上在路过或路边的更小的村庄里叫卖,称作“打乡”。无论如何这些东西是要卖掉的,所以运气不好时从六点多市场结束,到快到中午时才能回家,而这我是很少干的,除非是礼拜天,因为我要赶着上学去的啊。
作者:邬杏川(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