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365(11月20日):#过午不食100天#Day37写给爱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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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爱情之时间有关的话题,还有一节。我想到有一个词叫“相见恨晚”——虽然这个词的用途很广,不一定都在爱情中出现,但此文单表爱情关系中的这一情况——其实准确来说,这种状态不属于“时间”,而是一种“时机”。英语里对应的词是timing:我特别喜欢这个单词,好像是时间的现在进行时,正在当下,不多一秒,不少一秒,不早一秒,不迟一秒。就那么精准无误,就那么分毫不差,就那么恰逢其时。而“相见恨晚”这个词却似乎有一种无尽的遗憾在里面了,怎么早没遇见你啊。
如果仔细想想,“相见恨晚”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相见”之前,你的心里早就有一个营造好了的雏形,然后这个特定的或与雏形极为吻合的人,终于在晚些时候的现实世界中真实出现了,也被你一眼发现了,真恨不得能更早点见到他。这种主动寻找式的发现,虽然有些晚,但毕竟也属幸运。
第二种可能,也是我重点想说的,相见之前,你真的做好准备“相见”了吗?这一点更不容易被当事人发现。人的思想和认识、甚至好恶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彼一时,你喜欢A君这样的人,此一刻,你又中意B君那样的人。你无法判断在你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已经“晚”了。比如,有这样一种情况,你之前已经遇到过B君,但在当时,你自己并无觉得B君哪里符合你的心意,于是匆匆“路过”。而时隔一段时间、或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当B君再次出现在你的视野之内时,你忽然就觉得B君就是你要找的人,怎么没早点发现他呢?其实哪里是没有发现,而是差点错过了。因为当初你并没有做好与他“相见”准备。这样的“恨晚”,才更显得更“悔恨”一些。
其实不管是哪一种的“相见恨晚”,都需要天时地利人合,都是一种机缘巧合。相见就是好的了,虽则晚些也还来得及。当然要“相见”的双方要同时抱有这样“恨晚”的感觉,才可一拍即合。“相爱”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而“爱情”就不一定了。下次继续谈论与爱有关的话题时,再做细聊吧。
又是周末了,又有些降温了。据天气预报说,明后天有中到大雪,我就又开始期待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