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365:看见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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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号,2013年中的第291天,注定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一天,我用我的亲身经历证实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以后要是谁怀疑这句话,可以找我现身说法,责无旁贷,效果绝对励志;同时,我也用我的亲身经历证实了另外一句谚语:“猪八戒吃人参果”——完全没看真灼啊。所以另外的启示是:遇事一定要淡定,再淡定……PS:照片质量不高,因为忘记带读卡器,是用手机翻拍的相机显示器,先将就下,明天争取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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