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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侵与堕胎的争论

(2012-09-17 09:10:09)
标签:

堕胎

美国大选

杂谈

分类: 时政

关于性侵与堕胎的争论


美国联邦众议员托德·艾金正参选密苏里州的参议员席位,前不久让他成为舆论焦点的不是对重振圣路易斯等老工业城市有什么新政见,而是关于性暴力的言论。他创造出的新术语“legitimate rape”很难用简洁的汉语词汇解释,Google的机器翻译叫“合法强奸”。犯罪就是犯罪,怎么还分合法或者非法?考虑到艾金议员对当代美国英语作出独特贡献时候的背景,我觉得译成“法律认定属实的强奸”比较准确。他大概的意思是说,当那种法律认定属实的强奸发生的时候,受害女性有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因此受孕的机率很小。假定这种保护机制没有发挥作用(从而导致怀孕),当然需要某种惩处,但受惩处的应该是罪犯,而不是胎儿。

包括总统奥巴马在内的民主党人士和女性维权组织都对艾金议员的言论作出了强烈反应,主要是表达愤慨。即使是共和党方面,包括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在内也都明确表示不赞同艾金的观点。接下来,艾金发表了一份声明,一方面承认言辞失当,另一方面仍然坚持说,“我深深地相信对所有生命的保护,我不相信伤害另一个无辜的牺牲者是正确的行动。”如果翻译成美国堕胎届的语言,艾金说的是这么个意思:我反对堕胎,即使性侵犯造成的怀孕也不例外。

如果说美国自由和保守两派之间存在文化战争,堕胎事宜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正面战场之一。双方激烈交锋时多少还有一个共同约定:某些情况下的堕胎可以合法存在。艾金和他的支持者们企图单方面拆除共识,观点之极端连目前共和党的扛旗者也无法认同。罗姆尼-瑞恩竞选总部发表声明说,他们不会反对针对性侵导致的怀孕采取堕胎措施。共和党认可的另外两种允许堕胎

的情况还包括危及母体健康的时候以及乱伦导致的怀孕。艾金的观点已经打破了共和党的底线,而且他并不孤独。 前几年包括艾金和副总统提名人保罗·瑞恩在内的众议员曾经试图定义“暴力强奸”(forcible rape)这个概念,他们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那些造成怀孕的性侵犯属于谎报案情,因为遭遇真正的“暴力强奸”的时候,女性体内确实可以生成一种机制,通过输卵管痉挛、荷尔蒙分泌等应急手段阻止怀孕。我从来不看蜘蛛侠、蝙蝠侠、吸血鬼、变形金刚等大片,所以无从理解议员们基于超自然力量做出的论断。

美国社会相当一部分保守人士一直在推动一项叫做“胎儿也是人”(Personhood)的运动,其核心理念在于将胎儿看成完整的人,无一例外,因此任何情况下的堕胎都等同于谋杀,应该全面禁止。去年美国堕胎管制最严厉的密西西比州曾有过订制“胎儿也是人”法案的动议,但最终没有成功。今年大选又有科罗拉多州做过同样尝试,但也没能进入投票程序。根据今年5月盖洛普民意测验的结果,大约20%的美国人认可全面禁止堕胎。

中国有一项头衔在全世界不会遇到挑战,我们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最成功的国家。与此同时,光环下的阴影越来越让人不安。前段时间媒体揭露的强制性堕胎的真相,让所有人见证了残忍。我一直试图将中美两国的堕胎文化做一些对照,但非常困难,很不成功。堕胎这个词在两个国家使用的语境有天壤之别,美国堕胎战争的双方自己互相绞杀的同时,他们在看待中国堕胎问题上的立场却是相似多于对立。陕西妇女冯建梅遭到强制堕胎的悲剧披露以后,美国保守派众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发表言论说,这是一位母亲“丝毫没有保护自己的胎儿免于遭受政府支持的暴力侵害的权利”。自由派人士乃至女权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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