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两则互有关联的新闻:
一则说的是湖南永州12中教师李恒毅课堂上殴打一女生,然后将其从四楼扔下,致其摔死.
一则说的是陕西西安电子一中学生桑浩迪因与一女生发生口角,被女生父母活活打死在校园教室的走廊上.
李恒毅为自己的辩解是打学生是为了维持课堂秩序,学生骂自己"神经病"更刺激了自己,以致丧失理智不顾后果.女生家长尚未作反应,但可以推测是心疼自己的孩子,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外受欺侮,怕吃亏的心理在作祟.
两则新闻的共同点都是尚不足花季的单薄少年惨死在身强力壮的成年人手下,其下手之狠令人发指!
如果少年人打死或杀了人,我们可以说他们无知,缺少正确引导,完全不知后果的严重性,从而强调社会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那么,成年人呢?这些懵懂少年跟他们完全谈不上深仇大恨,为何竟残忍地置他们于死地?他们作为成年人的理智哪去了?他们的人性哪去了?
丧失理智与人性的结果是两个孩子无端地惨死,打死他们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死者的亲人将长时间饱受丧子之痛,纵使时光流逝,这种伤痛永远无法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