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很有必要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培育区域特色品牌,引导一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上规模、上档次,绍兴市将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星级评定,按评定标准,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2月28日《绍兴晚报》)
要问近年来什么培训最火爆?当然是教育培训。环顾城乡街头,到处都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牌和招生广告,让人难以分辨其中的高低优劣。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教育培训市场持续火爆的背后隐藏着很多问题,如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收费问题等等,可谓乱象丛生。
以绍兴柯桥区为例。2015年7月17日,柯桥区教体局联合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培训机构的专项行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竟然查到109家非法培训机构。它们有的隐身背街小巷,有的藏身社区民居,有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些非法培训机构,招生收费不规范,教学内容不规范,安全管理不规范,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教育培训市场亟待规范。怎么规范?开展专项整治固然重要,但从长远看,还须结合星级评定。因为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评估、认定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复评,可见这是一项长期工作。这样,短期整治与长期评定相结合,当能有效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对这项工作,我相信,不仅办学机构欢迎,学生和家长都会支持。对于那些证照齐全的办学机构来说,有了星级评定制度就有了规范办学的动力,因为星级越高,对学生和家长越有吸引力,也就没必要到处吆喝招人了;对学生和家长而言,从今往后,再无必要到处打听哪家培训机构更好、更有档次了,他们只需查阅某家培训机构有几颗星就能决定取舍,何乐而不为?
当然,这得取决于评定的公信力,也就是说,评定机构给出的评定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可信,经得起事实鉴定。
要确立星级评定的公信力,首先要严格按照《绍兴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评定,不能自定标准,自设要求,自行其是;其次要建立专门的评定工作小组,由镇(街道)教育总支书记任组长,制定评定工作方案,确保评定工作程序规范、有据可查;再就是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尤其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时,不但要向社会公示第三方的单位名称、资质,还要通过媒体正式发文公布评定结果;最后要严格控制质量,宁缺勿烂,切不可排排坐分果子,参评者多数都能评上星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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