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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臭·裸体及其他

(2009-01-14 16: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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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脚臭·裸体及其他

   1月12日,来自广西的打工妹秦小姐去深圳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做清宫手术,因她脚臭,医生、护士好像见了瘟神一样,有的掩鼻而去,有的训斥道:“你的脚怎么这么臭啊?”秦小姐自称当时躺在手术台上,下身赤裸,窗外人来人往,感到很害羞,马上起身想穿衣服,但是医生又气呼呼地吩咐两名小护士:“真是臭死人了,赶紧把她弄出去。”秦小姐说自己连内裤都没有穿,就被护士架出了手术室。(1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套用一位护士的呵斥,“真臭,绝对的香港脚!”秦小姐当时的感觉是,“真羞,绝对的奇耻大辱!”因脚臭不但遭来训斥,竟至于不容其穿上内裤,就将其赤裸着下身架出了手术室,白衣天使也做得太过分了。事后,虽然在患者表哥尹先生的交涉下,护士长李小姐当着院领导的面向秦小姐道了歉,但从其随后的辩护中,我觉得还有两点值得反思。
   按说发现脚臭应该在秦小姐脱下鞋子的那一刻,既如此,就应该和颜悦色地请她处理后再上手术台,或者尽护士的职责,端盆水来帮她洗洗再手术,何至于直言相斥呢?退一步讲,当确认其是“香港脚”时,本着医生的职责,应该劝导其去专科门诊就诊。再退一步讲,当医生知悉秦小姐的身份及刚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应该体谅其生活条件和行动不便,无法每天洗脚,才导致脚臭。医生护士要是能替患者这样想想,当能宽容她的“过错”,就断不至于诸如这般羞辱她了。医生当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如果连患者的脚臭都忍受不了,又怎么能履行好这一职责呢?当事医生护士应从此事中反思一下医德的问题。此其一。
   其二,检讨此起脚臭事件,我还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即身份歧视。假如秦小姐不是打工妹,而是一位深圳市民,当医生护士得知其是“香港脚”时,还敢不敢如此对待她?也许埋怨几句有可能,但绝不至于不容其穿上内裤就将其赤裸着下身架出手术室。护士们应该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但正因为患者是位打工妹,是弱势群体,逆来顺受惯了,再说缺乏维权意识和人权观念,谅他们也不敢对医院怎么样,故才敢这样对其施行人身侮辱。难道不是吗?
   将脚臭患者赤裸着下身架出手术室,与其说是对患者的人身侮辱,不如说是对文明的羞辱,笔者希望当事医生护士在诚恳地向秦小姐道歉的同时,还应深刻地反思医德医道尤其是人道主义的缺失。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1/14/content_685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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