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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札记(6)

(2011-05-05 16:27:19)
标签:

王黎明

野兔

本命年

读诗札记

文化

分类: 日记

2011年,对于王黎明有两个意义,从他在江南军营里写出处女作《贝壳说》,到今天,黎明的文学之路已经走过了三十个年头,为此,他给自己编了一本《三十年,六十首诗选》;黎明的生肖是兔子,今年是他的本命年,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他对这个年头也很在乎,腰里束上了妻子买的红布腰带。这不涉及信仰,只是一种民间风俗,代表着妻子的祝福。不过我倒是以为,兔子这个形象,用来比喻黎明,真的恰切:反应敏捷,思维敏锐,食草动物的善良,小动物的平和低调、本分本色,恋家,对家庭的责任感,等等。在他的上一个本命年,黎明曾写过一首《野兔》:

 

    一只野兔在大田里跳舞

它一步蹦过三尺宽的沟垄

 

那是一只逃脱猎杀的兔子

它逃过了秋天,逃过了冬天

现在,它从洞穴里窜出来

站在宽阔、自由的田野上

快活地叫唤。它手舞足蹈

并且不时用爪子理一理

啃过一冬树根的门牙

咬碎多少坚硬的果壳和冻土

(其实它最爱吃的,是洼地里的

青草,苦涩的嫩芽已哄出泥土

它曾在那里生活和藏身)

此刻它快活地叫,为到来的春天……

为它自己,为所有抽叶的植物

它放弃警觉。放弃了防御外界的

本能。它蹦,跳,晃动脑袋

 

它的叫声孤单。且很少为人听见

它扬起前足,抖开纯白的胸毛

它后足站立,不再狂奔

而它身上,依然披着土地的颜色

 

    诗中那只逃过了猎杀,逃过了秋天和冬天的幸存的野兔,灵敏、快活、自由自在,晃动着脑袋,披着土地的颜色,孤单地在大田里跳舞的野兔,多少有点像黎明的夫子自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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