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本该属于孩子的权利还给孩子
(2010-11-19 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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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儿童权利公约中国传统文化独立自主性儿童心理学 |
分类: 教育 |
儿童心理学认为:即便是幼儿,也不是单纯、幼稚、被动的“小动物”,也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性,也可适度行使作为家庭主人应有的权利。
儿童成长的过程,是儿童逐步离开父母的保护,逐渐摆脱父母的控制,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拓展独立自由的空间的过程。孩子自立性的不断发展,自尊心、荣誉感、成就欲的萌芽和逐渐增强,意味着孩子行使家庭主人权利的能力在不断提高。
家长若能从小就尊重孩子,将孩子作为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使孩子的主动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才能产生较好效果。
在儿童自己的事情上,对他们的意愿给予鼓励、尊重和支持,对于儿童自我人格的确立和判断、选择能力的开发,非常必要。
多少年来,我们习惯了从父母的角度来思考孩子的问题,很少想到站在孩子的立场,去想想他们的感受;也更少想到,孩子眼中的大人是什么形象,很少主动了解孩子们对父母有些什么期望和意见。
我们习惯了由父母老师说“不”,从来没有想过孩子也是有权利说“不”的。
在传统观念中,家长不仅是教育者,更是权威和尊严的象征,是规则的制定者。如今这些陈旧的观念还在起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对孩子的要求是“孝顺”,好孩子的标准是“听话”。“顺”就是顺从;听话就是对父母、老师的教诲、训导和要求,只能说“是”,不能说“不”,只能遵从,不能拒绝和反对。如果有不同或是反对的意见,不管你说的是什么事,也不管意见对不对,没说之前就先已经错了。
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家长和孩子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人格关系,父母高高在上,孩子则匍匐在地,上面说“不”,下面说“是”,如若不听话,轻者责骂,打屁股,不给吃饭,重者轰出家门……
直到现在,在家庭生活中,忽视孩子的独立人格,轻视孩子合法权益的事例仍屡见不鲜,比如当着客人的面揭孩子的短,当着孩子的面戳穿他的“小把戏”,决定孩子的衣、食、住、行、学等事项时,根本不问孩子的意愿如何……
一个15岁的高中女生感慨道:“不是常说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主人、国家民族复兴的希望吗?我们哪里像个小主人的样子?对家长唯唯诺诺,对老师敢怒不敢言、对在社会上受到的侵犯忍气吞声,这就是我们中间大部分人的写照。……我真正想说的是,请国家重视我们的权利现状!我们不可以总被压抑、被冷漠地对待。请让更多人了解《儿童权利公约》,特别要了解,中国是此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执行它,维护它的尊严,而不是以‘不合国情’来抵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