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间的距离是用光年计算的。光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根据科学家们的研究,光具有“波”和“粒”二象性,这是它的形态。我们通常说的光有阳光、电灯光、火光、闪电的光以及月光,除了月光是阳光的反射之外,其余的光无一例外都是能量燃烧时产生的,那么光应该是一种能量转换活动的产物,它本身也是一种能量。
宇宙天体间用光来表示距离,是因为光速是绝对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变化。
我对这么绝对的说法表示怀疑。
人们对光的这种认识是在人类目前的认知能力下产生的。一旦有一天人类的认知能力超出现在的范围,会不会出现另外的答案?
如果说光对于我们人类是绝对的,而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常识,绝对的东西属于上帝,属于不可知的范畴。那么我们目前对于光的知识还可信吗?
如果人类对光的认识都成了问题,那么人类对于宇宙的表述,以及借助光的概念对于宇宙的把握,就更无从谈起了。
另外,对于光,我们还可以提出很多疑问,例如光属于空间,还是属于时间呢?或者既不是空间概念,也不属于时间概念,而属于第三维度的概念?等等。
想着这些问题的时候,一种生也有涯,知也无涯,行也无涯的慨叹又涌了上来。
对于人这种地球上的小小生物,宇宙是太大太大了,大的不可想象,大得让人只能用“有边无界”这么一个狗屁不通、等于什么也没说的词组来表示自己的无能。
人类这种只能存在不到100年的生命个体,在他有限的一生中,究竟能做些什么?真让人觉得做与不做,没有什么差别。
我想,宇宙的结构应该是有层次的。比如微生物之于人类,就属于另外一个层次。因为人类要想看到微生物存在的世界,必须借助显微镜。那么,在人类之上,也应该有另一个层次,那里的生物要想看到我们,也需要借助显微镜之类的工具。
反过来说,微生物能看到我们人类吗?不知道。我想大概看不到。
人类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在人类之上的那个层次的生物。为什么看不到呢?大概是因为在我们之上那个层次的生物太大了,就像人类之于微生物,大到了不可想象的程度,大到了看不到的程度。
我突然醒悟,原来事物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在某种生物的视野中“消失”。
上帝是不是这样在我们人类的视野里“消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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