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
职
信
林总及人事部:
在我母亲被999救护车拉进医院的时刻,为了老板的利益,我毅然决定按公司的安排和吴涛去大连出差,帮助经理部协调爱格纳店铺问题,为公司解决市场出现的困难。但回来上班的时候,公司解除了我的职务,被降职降薪并罚款3000元,理由是我在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于总面前说了老板的坏话,内容是:“林总交朋友还行,做生意不行”。此话我没有说过,所以我感到莫名其妙。人事部说此事是吴涛向老板反映的。此事的无中生有对我打击很大,心里不能承受这种莫须有的诬蔑和诽谤。万幸的是于总及时给林总打了电话证明了我的无辜,人事部和监察部又及时地进行了调查,证明了吴涛是在说谎话,无中生有挑拨离间。林总及时地改变了决定,恢复了我的职位和工资待遇,并当面撕毁了原处理结果。这让我稍感欣慰,我感谢公司的平反决定,感谢林总知错就改的人品,感谢人事部和监察部的正确和公正的调查,已还我清白之身。
但公司并没有对吴涛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和经济处罚,吴涛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第一章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任何员工,蓄意造谣生事、挑拨离间、无中生有,严重影响到公司领导声誉及公司形象者,甚至使某些特定业务无法开展,可予辞退而不需补偿任何工资”,这种情况吴涛应无条件的立即被公司辞退,遗憾的是公司并没有这样做,公司有制度不执行,人事部拿制度当儿戏,监察部视而不见,现在我越来越看不懂亿泰公司了!我很失望!特别的失望!这就是我为之奋斗多年的公司,突然对它很陌生了,由此对公司的好感也荡然无存!所以我提出辞职!但我将保留对吴涛诽谤罪诉讼的权利。
虽然我被恢复了职位,可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在公司的表现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如此的努力工作却受到诬陷和诽谤的心情很难自拔,大脑也受到了强烈地刺激,我一生中没有遭此形式的诽谤,心情非常非常的糟糕,我曾经试着集中精力投入工作,但无济于事,常常陷入苦恼和委屈之中不能自拔,和这样的员工在一个公司,对我是极大的侮辱!我不能忍受!
如果我继续工作下去,等待机会来报复吴涛,不但对公司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再如果我不辞职,会影响公司重用吴涛或提升吴涛为以重职,所以我辞职是对任何人都是有益处的。
在此谢谢亿泰时装(北京)有限公司和林金标总经理这几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培养,也感谢公司广大员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个人的帮助,同时,我也希望公司管理越来越规范,人事部执法越来越一视同仁!公司经营的品牌越来越多,销售回款率越来越高,员工工作越来越开心,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幸福美好!!
此致
敬礼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