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我很想爱他》的博友们也许会有很多疑惑。我给大家说一下:
文里的小刺猬是我的化身,我其实并不想把自己说的多么的伟大,多么的要为爱付出。
只是,为了他我真的是变了很多,我说自己是死心眼,爱上了就不知道怎么回收。
一个“烟炉”能戒烟,是多么难的事?我做到了!我吸了4年的烟,就因为他一句:我不喜欢吸烟的女孩。说戒就戒了。现在偶而也会想烟的味道,但都只是“想想”,不会吸。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只是都少了。
那个那么爱喝酒的我,也是因为他的那句:我不喜欢女孩喝酒。而不喝了。
那个颓废的我,换了学校,不化浓妆,好好学习,全是为了他。也许有人会觉得,真奇怪,你要变就变,干嘛说是为了他啊?是啊,他是个很“古板”的人。在他的眼中女孩就是该小鸟依人,乖乖的等着男人疼。所以,我叫他“唐僧”。
他和我是一个地方的,家隔的很近,小时候都是在一起上学。小学毕业我就去了青海,在三年前我又来了四川。所以我们六年没联系。那六年,只是偶尔想起他。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他的电话。对他的思念就像春风吹过的小草般,疯狂的长。去年过年我回老家去,看到了他,我们就很自然的走在了一起。我说我为了他可以什么都放弃,他在打工,我要跟他去,他说我得读书,说什么也不要我去。其实,只要他一句话,我一定跟他走。吃苦也罢!他只是说我该读书。
我和他没有亲戚关系。只是我们一个姓,我比他上一个辈分。虽然,法律规定就算是亲戚只要出了五服都可以结婚,更何况我们又不是亲戚。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世俗的眼光会怎么看。现实让人接受不了!
也许,这些同对于刺猬的那种拔刺时的钻心,不算什么,因为我做的只是一点点。或许真的不该这么写,我真没那么伟大。
谢谢各位的关心。紫鱼会过的好好的。我用我的方式去爱他,我爱他却与他无关。
我们分手了,今年的4月2号。那会发短信给他说分手,几字我打了一个多小时,发送后我就马上眼泪掉下来了,就很后悔。我的日记里就有那时的心情,直到现在我都很厌世。大多数就是这样的原因了。但厌世归厌世,我还是得活着,而且要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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