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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的移动上网市场(五)无线版权管理

(2002-07-28 08:39:01)
分类: 移动增值

<移动增值>封闭的移动上网市场(五)无线版权管理

2002/07/28 - By 数位之墙黄芳宇 - 关键字/标签:数字音乐 MP3 数字内容 手机 增值服务 移动上网 GPRS

在有线的互联网与无线互联网上面,最容易各自展现其开放与封闭特性的,就是数字内容版权保护。

一张图片要多少钱?一首数字音乐要多少钱?一篇文章又要多少钱?

在有线的互联网上,只要是浏览器能看到的能听到的,意味著那些内容已经在你的个人电脑里,即便是Flash 多媒体动画档案,行家也能轻易的在浏览器的缓冲内存(Cache )里找到档案,直接进行复制,传送给朋友的动作。

如此开放的网络让人不易察觉到,其实就算是一张图片都有其版权以及相对该付的版权费用。而内容版权复杂的地方在于,每一个曾经对内容进行过加工的人,都分享其中一部份的权利。

照片里的模特儿,以及拍照的摄影师;一首歌曲的歌词和原曲创作者,以及编曲的人和演唱者。内容行业依靠著庞大复杂但精确的版权体系在运作。

开放式互联网的兴起,对于原有的内容行业冲击相当大,MP3 只是其中比较受到重人注目的,至于图片(例如迪士尼网站上的卡通人物图片可以被自由复制,迪士尼公司几乎无法禁止,而使用那些图片原先都必须缴交权利金给该公司的)的版权则较少人注意。

无线互联网的兴起,让这些内容提供者燃起了新的希望。因为手机 本身是个封闭系统,任何图片或者音乐的内容传送到手机上面的时候,就在也无法传送给另外一只手机。

目前移动运营商最赚钱的移动增值服务就是图形铃声下载,年轻人透过移动运营商的网站,传送自己喜欢的手机开机画面,屏幕保护程式或者桌面底图,乃至于来电铃声。这些内容一旦传送到手机上,就无法再传发送去。

原本谁能想像一张图一首歌居然也要付钱(在有线的互联网上,多得是免费的屏幕保护程式)?但消费者在无线通讯的环境下,付钱却付得理所当然。一张张有著知名卡通人物造形的单色图片,居然也获得年轻人疯狂喜爱,心甘情愿的掏钱。

消费者因为使用了这样的内容,所以付钱给通讯业者,通讯业者再把收入的某个比例拆帐给内容提供者。因此消费者使用越多次,通讯业者以及内容提供者赚越多。

然而如果消费者从通讯业者的网站下载了一首歌(并因此付费),然后使用红外线传输的功能传送给另外一只手机,那么另外一支手机的持有人不就不需要付钱了吗?

因为前者透过移动运营商的系统得到内容,所以系统业者可以透过帐单收费。而后者透过红外线得到内容,却是不需要透过无线通讯业者的系统。同理,如果将来蓝牙的功能普及了,手机之间可以对传资料而不需要透过移动运营商,内容生产者的版权将再度遭受威胁。

所以不知道您有没有发现,目前市面上的手机如果具有红外线功能的,都只能传送例如电话簿,行事历资料给另外一只手机或个人电脑,或者用红外线传输功能跟另外一支手机玩游戏而已。你就是无法将一张图片从一只手机传到另外一支。

内容提供者非常在意手机厂商在红外线传输以及蓝牙等等短距离资料传输方式上的内容保护议题,甚至试图影响规格制定。因为他们希望确保每一张消费者所得到的图片或者音乐,都是从通讯业者那里透过 GSM 网络得到,如此一来才能确保一定收得到钱!

在日本,DoCoMo的移动上网服务当中,最赚钱的也是图形铃声下载服务。因为手机的规格是DoCoMo一手主导,对于版权保护比较弹性,内容提供者可以决定自己的内容被消费者下载之后,是否允许消费者以电子邮件夹档的方式被传送给另外一只手机。

无线通讯的世界就是如此的封闭,然而也因为开始慢慢的与互联网接轨而被迫打开。最明显的例子发生在世界各地移动运营商一致看好,即将推出的MMS 多媒体短信服务。

多媒体短信,顾名思义就是类似短信,但是可以传送图片和音乐等等多媒体的短信,虽然名为短信,但背后其实是透过GPRS传送,而非简讯。

这种讯息的格式支持最普遍的图形档案格式:GIF 以及JPEG,换言之收到MMS 讯息的人其实是收到JPEG或者GIF 格式的图形档。而如果具有MMS 功能的手机同时也有蓝牙或者红外线的功能,收到图片的人其实可以轻易的传给个人电脑,因为上述两种格式的图片档案并没有什么版权保护机制。

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可以让装置之间通讯更方便,更可间接的让资料上网(例如不能上网的A 装置透过蓝牙链接能上网的B 装置,将资料传送上互联网),然而这样的通透却与原先封闭的无线通讯和内容行业在版权保护上有著拉扯。

不可忽视的是,内容行业在互联网上已经吃了大亏,而且看起来几乎是收复无望。所以目前在面对无线互联网上面的版权议题,一定会更加的强硬。至于到最后会是封闭的力量获胜(严密的版权保护机制被建立),或者是也步上有线互联网的后尘,被彻底打开?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http://china.digitalwall.com/scripts/readcount.asp?UID=158(文:黄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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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宇,数位之墙总编,资深电信/互联网/科技行业工作者。本文著作权为数位之墙所有,欢迎传阅。如欲用于商业用途请先来信取得授权,数位之墙保留一切权利。

因为梦想,数位之墙于1998年 4月诞生,以独立站点的型态营运。希望能发挥微薄的力量,让人们对于科技营销议题有更多面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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