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制总考一
唐虞
一.象刑
象以典刑:唐虞的象刑“上刑赭衣不纯,中刑雜屢,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耻之”。这里的“纯”,沈家本认为是“缘”,即衣领。那时候,人们崇尚德义,犯罪的人要被更换特定的衣服,这里的上刑就是指让被判为死刑的人穿没有衣领的衣服,以“自为大耻”。《周礼》也有相关记载,即上刑易三,中刑易二,下刑易一。《孝经纬》对此的解释是:“上刑墨幪赭衣雜履,中刑赭衣雜履,下刑雜履而已”。
《慎子》记载,“有虞之诛,以幪巾。。。。。。,布衣无领以当大辟,此有虞之诛也。”,即舜帝时代的罪犯都要被佩戴一定的装饰,以区别罪犯等级。同时,让人们很容易能够识别他们,使罪犯会因这种服饰的差距而产生羞耻感。关于此,《白虎通》认为:“五帝花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大辟者布衣无领。”即用衣服的差别来象征五刑。究其原因,在三皇时代,没有文字才用穿着的不同来表示所犯刑罪的差别。《周礼。司圜》引用《孝经纬》说:“三皇无文,五帝画象,三王肉刑。”
象刑说法从上古到班固以前时代,都采用象刑为画象的意思。班固虽然采用了这种说法并写进刑法志,但是却表明了怀疑了态度:“所谓象刑为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履赭衣者哉?”。此后,到宋儒都普遍不取象刑之说,只有朱熹不废旧说。
二.五刑
《书。舜典》记载“流宥五刑”,马融认为,五刑就是墨、劓、剕、宫、大辟。《通典》说,根据《左氏》的记载,夏乱政而作九刑。。。。。。言九刑,以墨一、劓二、剕三、宫四、大辟五,又流六、赎七、鞭八、扑九,故曰九刑也。
名句:荀卿曰:肉刑盖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矣。
三。五流
殛、竄、放、流都是诛的意思,不同写法只是为了行文述作之用。
夏
孥戮:《书。甘誓》记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戳于社,予则孥戮汝。”孥,子也,不但惩罚罪犯,而且还要累及他的子女。其实,沈家本在此又引用《汤誓》传“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认为这里的“孥戮汝”是不过是“权以胁之”,吓唬吓唬罢了。
《尚书大传》记载,“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三千馔”。
商
炮烙,醢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了炮烙、醢辅之刑。
周
一、圜土
即用圆形的土圈将罪犯圈住。如果能改的,就释放,不能改而擅自走出圜土的,就杀。
二、斩
用铡刀、大斧砍头。
三、杀
用刀刃宰杀,象现在的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