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发生在石家庄火车站前的一幕。
市民杨女士用手机拍摄。
无独有偶,这则新闻也是昨天播发。
事发当天下午3点40分,当时广场上有两名头盔上标有"两站管理"字样的执法人员在值勤,看到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骑着三轮车进入火车站广场,便上前制止。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打了个电话,很快来了三四名同样衣着的执法人员,这些人二话不说,上来就将老人从三轮车上拽下来并摁倒在地,其中一人准备将三轮车推走。老人见状从地上爬起来去追三轮车,其他几人则马上把他拽回来,其中一人还在老人身后狠狠地踹了一脚。
目前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车站方面承认执法人员有错,要求内部人员自我反思,自查自纠,并对当事队员停职检查。昨天下午,有关部门已派专人到老人家中当面道歉,并且得到了老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看了博友们的留言,真是精彩!城管迫切需要提高素质文明执法,这是共识,不过博友小站路灯也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面对“刁民”,执法是否还要讲文明?这是他举的一个例子:
我在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主要负责城市用地审核管理。现在因为利益驱使,一些居民私搭乱建房屋或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我们执法时搬出《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给他们下拆除通知,多数时候不起作用,因为这些人不是不懂法,而是认为法律奈何不了他。这样的时候,就该城管出马,强行拆除建筑物,对待刁民只能如此。几分钟搞定问题。老百姓一怕公安,二怕城管,这个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有时侯还是很起作用。就象《亮剑》里的李云龙,他粗俗鄙漏、胡搅蛮缠,可他善于治兵打仗,在那样的年代很是需要。
小站说得很实在。我也说说我的观点。成天和所谓的“刁民”打交道确实是一件苦差使,这也是城管人员比较令人同情的一点,而且他们的确为城市的规则和秩序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为了结果,就可以不择手段吗?只因为对方是刁民,执法者就可以动粗吗?
法治社会或者文明社会的基础是公平,什么是公平,就是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许,以蛮治蛮、以暴治暴的确立杆见影、收效显著,但是,却会伤害到社会的根本。
我曾经采访调查过一批知名的跨国公司。说到中外文化的差异,体会最深的是:中国人普遍重结果胜过程序,而老外,特别是德国人,什么都要按部就班,各个环节都来不得半点马虎。虽然在中国人眼里,他们多少有些刻板、不灵活,甚至影响效率,但是看看德国社会的秩序,看看德国产品的质量,就知道,这种不灵活的意义所在了。借用唐风的话:
为了形式上的洁、净、美,抛弃了本质上的诚、善、仁,执法者凭借公权力以暴制暴,以牙还牙,我们对文明社会和社会文明的期冀只能永远停留在幻想里。
PS:明天我要动身回上海,后天就坐飞机去探访心仪已久的一处所在,恐怕有几天没时间在这里翻地了。不过相信我一定不虚此行,等着看我的——吴哥日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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