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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照进阴暗

(2007-04-22 16:36:56)
标签:

班嘉佳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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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我的剧照 :其实我是个演员
当阳光照进阴暗
 
2004年,有热心的朋友在百度上创建了一个“班嘉佳贴吧”,经常发表一些关于我的新闻和图片。2006年春天,贴吧上出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用极其恶毒的文字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诽谤。在生气上火之余,我采取了不予理睬的方式,后来也请求管理员进行过删除。但此人孜孜不倦变本加厉,最近竟然跑到我辛勤耕耘的博客里来攻击,很多常来的朋友都看到了他的下流言论。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他居然使用我亲属的名字来留言,对我和我家人的精神及名誉造成了很大影响。
于是,4月13日,我向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侦察大队寄了一份报案材料。经过一周的取证跟踪调查,4月2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现关押在贵阳市百花山拘留所。
 
此人姓谢,男,28岁,贵阳市人。
下面是警察询问谢某时的对话(摘要):

警察:你认识班嘉佳吗?
谢某:不认识.
警察:既然你不认识,那么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网上对班嘉佳进行侮辱诽谤呢?
谢某:当初只是觉得大家都说她好,我只是想试试编点故事说她不好,看看会有什么反映,后来跟帖的人很多,我觉得好玩.
警察:你知道你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谢某:现在知道了.
警察:经查证属实,你的行为已经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公安机关对你进行治安拘留的处罚,你有无异议?
谢某:没有.
 
据警方调查,谢某中学时期和我同校不同级,性格孤僻,长期不出去工作,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家庭环境不理想。他偶然从报纸上看到我被邀请回贵州参加大型活动的新闻,出于嫉妒心理开始了自己的网络报复。他自己说没有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
 
我想对谢某说几句话:那天晚上当警察冲进你家逮捕你的时候,你一定很害怕,但是我想说的是你的父母,他们一定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当时的他们是惊恐莫名,还是痛心疾首呢。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为了自己的一时之快,不该让操劳几十年的老人跟着去承受。
为了捍卫我的尊严和家人的名誉,我把你从虚拟的网络空间抓到现实的法律面前,不为与你作敌,只为以正视听,希望更多人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不要认为在网络上使用匿名恶意伤害,就不容易被找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谢某为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多作一点思考,希望你把以后的路走好。
 
在此,我要感谢这段时间一直在网上留言支持我的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你们让我更加坚强。我还要感谢老舅的正义声援。最后要特别感谢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侦察大队的队长和每一位办案警员,以及北京市网监处的警官,谢谢你们对我这起案件的重视和辛苦的调查工作。案子虽小,但你们让我更加相信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绝对正确的选择。
 
尘埃落定。
当阴暗的角落被阳光照进的时候,角落里的阴暗将无所遁形,这是不变的真理……
 
(为了保持我博客的快乐纯净气息,至此,我已将谢某的所有匿名言论清扫出境。当你对别人多一点宽容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比原来更快乐!)
 
 
200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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