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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酒吧喝酒人群的年龄大多集中在20岁左右,这些人要么有父母有权,要么有钱,或者二者集于一身。有权有钱的人容易产生浪漫的想法,经常会做出浪漫的事儿。同时,在当下性多元、性控制放松的时代,也不乏以性为手段攫取利益的女性。
夜深人静,寂寞的人们走出家门,寻找排遣寂寞的地方,酒吧是唯一最为合适的去处。一个人坐在角落,伴随着音乐,悠闲地享受着那份自由,还可以看着那些漂亮的美女养养眼。不过,大部分人内心里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宣泄压抑,满足欲望,大概是压力与压抑的结果。我曾经这样说过:“人们觉得生活无意义而且理想、信念在这个时代显得苍白无力。于是,性事的花样与炫耀粉墨登场。有一点好处是至少可以麻痹人们的痛苦压抑的心灵。”李双江的儿子自然也无法避免这样的真实。我想试着还原下李天一那天的经过,以期给愤怒的民众或者看客一个真实。
李天一等五人去酒吧(Global
Club)无非是找乐子,那位杨某女性也是这样的目的。不管认识与否,既然能够凑在一起喝酒聊天,对对方至少不会讨厌,这样,喝到兴致处,情不自禁也就水到渠成。有一点我不太明白,杨某已经成年,分辨能力应该有,应该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包括酒量是否能够继续,以及醉酒的后果;为什么她还会跟着五人去宾馆,如果强迫,可以在办理入住时寻求保护,为什么她都没做呢?!而且事后三天才去公安局,是因为名誉还是其他原因(比如,要钱不得)没及时报案?我是觉得,进了酒吧,就应该承担酒后的后果,尽管有法律为你撑腰。
在今天,人们的行为、生活方式日趋多元,网络上最近经常出现与性有关的各种传闻与事件就是明证。围绕着这些事件,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民众经常会因此成为网络舆论错误宣传的推动者,我们常常被现象蒙蔽了双眼,而不去关注案件的真实。李天一案件的结果怎样,也应该取决于案件的真实。
案情:
2013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纪实报道也存在矛盾:http://www.letv.com/ptv/vplay/1915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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