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剑飞翔
剑飞翔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7,039
  • 关注人气:15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留守妇女的性权利

(2011-12-20 03:24:04)
标签:

留守妇女

性权利

杂谈

分类: 学术研究

    大多数人都有挠痒痒的习惯,挠完之后甚是舒服;这种舒服与做爱结束之后的舒服没什么两样。如果我要求你给我挠痒痒,条件是给好处,没人觉得奇怪。对于性,却是男女有别的另一种逻辑:性属于男人的权利,与女人无关。

    留守妇女比我们进步之处在于:虽说没更多的文化,居然朦胧的懂得如何行使自己的性权利,而且还知道对方满足性欲之后应尽的义务——给些零花钱。

   材料:

    将近80岁的老汉将村妇留在家中,被回娘家的女儿撞个正着;丈夫在外打工,留守家中的妻子却红杏出墙,与村里多名男子打得火热,只为了“赚点零花钱”。昨日,记者赶赴肥西县丰乐镇采访时了解到,警方日前连续破获两起农村留守人员卖淫嫖娼案件。

  案件一:

  78岁老汉花20元与村妇性交易

  丰乐镇78岁的张老汉,平时跟老伴关系不是很好,孝顺的女儿经常回来帮父亲收拾家务。11月21日上午,张老汉的女儿像往常一样回娘家。到家门口时,她发现大门紧锁,随后用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准备收拾东西时,突然发现,父亲的床上睡着一名女子。怎么会有陌生女子在家中,女儿十分诧异。细细想来,女儿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虽气愤但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张老汉女儿遂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村里。

  当天上午9时许,肥西县公安局丰乐派出所民警得知此事后,立即传唤张老汉。面对警方和女儿的询问,张老汉终于道出实情。据了解,当天张老汉将40多岁的留守妇女杨某带回家中,双方谈好20元,并行苟且之事。完事后,张老汉将杨某锁在家中,自个儿去帮人干农活。最终,这一“龌龊事”被回娘家的女儿发现。

  案件二:

  为赚零花钱留守妇女与多男子有染

  今年9月14日晚21:35,肥西县公安局丰乐派出所巡逻民警在乡村某路段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与一女子在路边簇拥而谈,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遂进行盘查,经查得知,赵某、周某和村妇谢某三人正在谈论晚上行苟且之事。

  据男子赵某交代,当天早上,在街上买菜时碰到谢某,双方约好晚上在某路段见面。赵某快到达时,谢某和周某一起过来了。正当商量性交易的事时,三人看见巡逻警车,拔腿就跑。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遂抓获三人。

  据了解,村妇谢某的丈夫在外打工,平时独自一人在家。“起初我没有答应,后来时间长了,也就同意了。”经进一步审讯,谢某还交代了与另外两名老汉有染,甚至连对方名字都不清楚。更令办案民警惊讶的是,谢某这样做只是为了“赚点零花钱”。

  被抓男子周某向警方交代,其老婆和谢某是同乡,2003年去世。因为熟识,他没事就喜欢到谢某家来。自去年11月份以来,他先后8次到谢某家,另有6次将谢某带至自己家中,每次支付20元左右的嫖资。依据相关规定,警方分别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谢某、周某和赵某依法行政拘留,对谢某非法所得236元嫖资予以追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