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至死(有感于药家鑫事件)
(2011-04-23 2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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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城里人仇恨文化 |
分类: 学术研究 |
以1995年为界,之前我一直在农村生活。
记忆中那时对为富不仁者的痛恨根深蒂固。经常会发生类似这样的事情,一辆轿车停在村里,有人故意用刀片或其他坚硬东西在车上划上一道痕迹,看到车主愤怒的样子自己私下里暗暗自喜。或者,看到一辆车陷在泥坑里,我们站在边上幸灾乐祸地看热闹。没有原因,就是仇富心理在作祟。
之后,这些事情被我们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人因此而觉得不安与不道德,反而认为他们是活该如此,仅此而已。这些事件还在重演。
这16年来,我一直生活在城市。
对于农民的歧视也是处处可见。火车站,安检人员总是逮住衣着破烂的民工审视询问检查一番,或者,城里人总是对车厢里因长期不洗澡发出体味的民工捂着鼻子显示出厌恶的表情。或者,看到问路的村里人我们不屑一顾或者把他们当做小偷。
也没有人因此不安,在城里人的灵魂深处,就是看不起这些村里人,因为他们的不注重仪表、礼节,爱占便宜的特点。随处还可以看到这样的真实。
这是两个群体,因环境不同,塑造的文化也不同,各自的待人处事也表现了不同的风格。
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面对时,我们总是谁也看不起谁,谁也别想说服谁,仇人般地相处着。或者,在同一场景里,各自为敌,互不相让。
尽管每个人都一直渴望“人人平等”目标的实现,可是面对现实世界时,我们却把它抛之脑后,“仇恨”依然故我。
想起了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被判死刑是“民心所向”,从网络的评论及判决后民众的狂欢可以看得出来。除了他的亲朋好友,不会有人会为他之死于是流泪与同情,不会因此事引发民众对于生命教育的重新解读,更不会为此探讨此事件背后的意义。
药家鑫你故意杀人,那你就“一命抵一命”、罪该万死。
药家鑫你父亲是官员或富豪,那你就更应该判处死刑,否则难解民众对于(官)富二代、(官)富三代的深仇大恨。
张妙死了,儿子没妈了,老公没老婆了,父母亲没女儿了,这个家散了,破了,药家鑫你死有余辜。
我们还停留在基本的同态复仇思维阶段,还只是感性地思考问题。就像一网友所说,民众的狂欢不见得正确。
就像李玫瑾教授而言,如果一个案件发生,只认为杀掉一个人就万事大吉,那也是一种无知。希望此案件能够引起我们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