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是我们山东队的工作人员,因为都是女孩年龄又都相仿,很快我们就成了好朋友。刚才她给我打电话,本来性格风风火火的她声音比以前还急,一问才知道,她是遇贼了。她把车在停路边,拿着十块钱去买点东西,回来一看傻眼了,车被砸了,一万多块的包连同所有现金全部“遇难”,场面惨不忍睹。气急之下的娜娜让我一定要在BLOG上声讨此恶贼,我也希望此种没道德的人早点落入法网。
有车一族在出门时也多多注意了,上车先落锁,下车时也别把贵重物品放车上,免得让贼人有机可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还有娜娜我知道你会看我的BLOG,别再难过了,如果损失了财物还要赔了心情那就更亏了,俗话说的好:破财消灾。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不能改变,越想就会越烦。所以,别再想了,保持好心情,还是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好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