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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教发[2002]87号

(2010-11-17 22:43:14)
标签:

教育

内蒙

[2002]87号

小教

中师

内教发[2002]87号

关于调整我区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意见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多年来,国家实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生包分配的就业制度。直至1998年,我区有关文件仍明确规定中师生“毕业后由国家负责分配工作”。从2000年起,我区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有关院校增设了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简称“小教大专”)。考虑到各盟市对小学教师的需求不平衡,我厅下发的招生文件规定“按需培养,定向招生,毕业后地方负责安置”。
目前,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聘任制的推行,多渠道培养和聘任教师势在必行。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另一方面要鼓励非师范院校开展师资培养,同时面向社会吸引和遴选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实现教师来源多元化,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此外,随着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精减机构,精减人员,教师需求发生了变化。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 从2003年开始,各有关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招收的小教大专班和中师毕业生不再实行国家统一分配工作的政策。
二、 为了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求,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再实行统一派遣制度的情况下,对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凡本人服从分配,愿意到基层中小学任教且基层有需求的,自治区仍将实行一次性派遣,由基层按有关规定聘任。
三、 2002年以前招收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凡本人服从分配,愿意到基层学校任教的,由盟市统筹负责安置,已实行教师聘任的地方,要给他们创造优先就业机会。
四、 今后,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及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的实际状况,实事求是地制定和申报中师和小教大专招生计划,力求使所培养和毕业生学有所用。各师范院校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要教育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在双向选择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五、 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环境。要加大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权,严把教师入口关,认真进行编制核算和管理,坚决清理、清退不合格教师、临时代教人员和工代教人员,空出的岗位必须优先考虑补充师范类毕业生。
六、 从现在起,废止内蒙教师训发[1998]4号和内教师发[2000]6号文关于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就业政策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盟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有关院校制发招生文件和招生简章不得继续以前述两个文件为据擅自向考生承诺。否则,所引发的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自负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师范教育     毕业生     就业政策     调整             意见
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抄送: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各有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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