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刘志军被判死缓,这是刘志军应得的惩罚。据说,先前刘志军曾说过:无论怎么判他都不会提出上诉。刘志军被判死缓,不仅仅是对他本人的惩罚,同时也是对世人敲响了警钟。那么,这个警钟为谁而敲?
有权势的高官当警醒了!想当初,刘志军可谓是风云人物,大权在握,对中国的铁路建设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正是由于大权在握,而他没有正确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没有正确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最终落得了今天这样的下场。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再一次警告各级高官们:如果不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迟早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不管你是多大的官员。任何心存侥幸的官员们,应该在刘志军案面前认真地反思自己、约束自己才是了。
那些喜欢行贿之人也该警醒了!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总喜欢使用行贿的手段。殊不知,再高明的手段迟早也是要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纸是包不住火的---这是一个规律。因此,有行贿思想和言行的人,最好早早收手,否则,不仅会害了别人,最终也必然害了自己!
所有的人都该警醒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工作和生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提出反腐败的要求,而且其决心是坚定的,措施是有力的。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在各级领导岗位、有着这样那样实权的人们,一定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走好第一步,把好第一关,不要被金钱和美色迷住了自己的眼睛,不要被贪婪毁了自己的前途甚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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