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下面一段文字:
3月29日下午,小玉和小利在二七路附近逛街,看到二七路正弘大厦一楼的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门口写有“剪发20元,洗剪38元”,两人就进去剪发。
“剪发签字时,上面就写洗10元,剪发20元,但后来一结账,单子上就变成6000元。”小玉说,两人剪发一共花费1.2万元,而她们两人身上只带了100多元,“从下午2:30到晚上10:25,我们不拿钱,他们就不让走。”没办法,这两名女学生只好向学校同学打电话借钱,一共交给保罗国际9800元,办了张该店的卡,才得以脱身。(原文链接:http://china.jinghua.cn/c/200804/01/n904398.shtml)
对于理一次发就要6000元,两名女生的家长已经向有关部门作了投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之中。至于处理结果如何,现在还不清楚,在此不多做叙述。但是,对于这样的一件事情,笔者却感到有很多的困惑和遗憾。
首先,如果店家的标价与最后的要价如果真的相差这么悬殊,那么这样的店家实在是有些黑心眼了!据称,当地派出所过去已经接到过类似的对这家店子的投诉,可是又为什么此种现象还会出现?又悉:当工商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据说是店家的律师去过现场,但看见有记者在场时竟然说他们有后台,于是不予配合就走人了。到底这家店家的后台是谁?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耐人寻味的。
在对店家以及相关的人难以理解的同时,也对两名学生的行为深感遗憾。作为警校的学生,应该多少有一点法律知识才对。那么,为什么她们在遭到了店家的欺诈(暂且这么认为吧)时,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向同学借钱,而不懂得向有关部门及时投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现在有的年轻人是多么的缺乏社会知识,多么的缺乏法律常识,多么的缺少自理能力。看来要不是借钱给她俩的同学们因没钱吃饭要她们还钱,她们连自己的父母都不会告诉,自己甘愿吃哑巴亏了。这对于一个已经进入警校的学生来说,显得是多么的幼稚。
我们痛恨有欺诈行为的店家,我们也为学生的幼稚而遗憾。我们期望着真正有欺诈行为的任何一个商家,尽快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和经营理念,也期望着有关部门能够冲破所有后台的束缚,使应该受到处罚的人及时得到处罚。同时,也希望我门的学生们,能够从挫折中尽快学到一些生活的常识,使自己不要轻易地就被别人欺负。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