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军因为没有按照朝阳医院的要求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没能及时对难产者手术,继而使产妇
和腹中的婴儿失去了生命
。这件事目前在社会上争论的很是热烈,也的确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思考。
面对处于危险中的两条生命,究竟是谁见死不救?也许的确不好简单地下结论,但是,教训是深刻的!
如果产妇的丈夫肖志军能够懂得简单的常识,及时按照医院的要求签了字,也许就能挽救两条生命。对于肖志军,人们除了表示遗憾和气愤,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可以鄙视他的愚昧、可以痛斥他的无知,但是,也已经于事无补。
对于朝阳医院来说,应该说他们会很明显的意识到,拖延手术的结果必将导致产妇和腹中婴儿的生命危险。当十分明白死神即将来临之时,他们却固守着僵化的条款,眼睁睁地等着那个可怕结果的出现,难道不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也许,医院确实有医院的难处,但是上级有关部门就不能果断地做出一个决定,将肖志军的愚昧和无知甚至是无赖防于一旁,强行地为抢救两条生命?如果说这样做可能导致因不安章程办事而带来的不良后果,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和部门不能或者说不敢单独做出决定,为什么不请示几个相关的部门共同采取科学的措施呢?也许,这的确会带来一定的后患,但是,一个见危相救的举动,最终总会得到人们理解的吧。
当然,法律的空缺,在这个案件中有着独特的分量。正是法律的严肃性和死板性,导致了医院和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地、果断地做出相应的决断。在严格遵守法律和挽救两条生命之间,给人们出了一道不好解决的难题。
人的无知与愚昧、法律的残缺不全,可以说都是导致两条鲜活生命消失的最直接的原因。我们期待着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个较高的素质,我们期待着法律的尽早完善。如此,类似的悲剧才不会产生
。
=========================================================================
请继续关注点评下面的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精彩广告:
入圈要入热点圈
交友要交朱绍轩
只要加入咱的圈
让您高兴赛神仙
所写稿件尽量看
尽量把您来推荐
不见多少大圈圈
你的稿件从不荐
不是文章质量差
只因圈主没时间
别人帮她凑人气
他却弃友于一边
如此圈圈何须入
不如自耕自留田
朋友要是相信我
点击地址进去看
愿意您就自己进
不愿友情仍相连-------记住:
链接地址哦: http://q.blog.sina.com.cn/redian
|
|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