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客上看到徐静蕾的裸体画时,也以为这位博客名家艺界明星又会因此而有一番折腾。可是,现在看到徐静蕾为此写的一篇短文,真的感到这位明星的高素质了。她的短文真的不长,在此先转载一下:
刚听说听说有人画了我的“裸画”去卖钱,律师提议我告他。我不告。告他干嘛?一个人学画若干年,最出名的一件事儿是“要卖徐静蕾的裸画”,除了替这个素未谋面的画者感到悲哀,再没有别的想法。再怎么说,人家好歹还画了一画,总要搭点功夫。徐静蕾是谁,是那个公众人物,可以有人喜欢她、不喜欢她,也可以拿她开个心,给自己增加点知名度,给大家多个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介意。如果真的有人高高兴兴地买了这幅画,画画的同志高高兴兴的拿到了钱,要替他们高兴才是。如果卖不出去,事情很快就要烟消云散,那位画画的先生不知道还要再去想象个谁的裸体画一画。只要您高兴,别人不告你,那我就祝福你好了。
看看,尽管徐静蕾为这位素昧平生的画者感到悲哀,但她却再没有其他的举动,因此而不难看出,徐静蕾是一个有涵养的有素质的女中佼佼者。为什么这样说?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换了一个别的什么人,那还了的!我想,可能她就要大做一番文章了:首先,假如想炒作自己的话,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管他三七二十一,先表示强烈不满,在网上大肆讨论一番,那个轰动效应应该不比杨丽娟之类的差吧;其次,未经允许,画了自己的裸体画,可以诉诸法律,让那位画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自己完全可以提出若干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要求,说不定还真会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大闹一场,名利双收,还可以显得自己如何如何的纯清呀!可是,徐静蕾没有这样做,她并没有借此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也没有对画者提出精神和经济赔偿方面的要求,足见她还不是喜欢铜臭味的明星,而对画者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潇洒的大度,这大概不是多数明星能够做到的。徐静蕾之举并没有影响她的形象,相反,她会因此而更加得到人们的喜欢和敬佩。祝您开心!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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