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妓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日前,有人在我的博客中发表了自己的一番议论,他说的对吗?现在将他的原文转载于下,请大家继续发表自己的感想,也表表自己的态度吧。
标题:妓女真的很可爱
内容:
我之所以说妓女可爱,是有依据的:
妓女是靠着自己的付出而获得报酬,属于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她们既没有去偷去盗,更没有去抢去贪,比起那些强盗土匪和侵占公家利益的贪污犯来说,不知要可爱多少倍!同那些强盗土匪和贪污犯相比,你能说妓女不是可爱的人?
妓女和嫖客属双方自愿的一种交易活动,一般不存在欺诈、不存在强迫。这比起那些奸商、比起那些利用自己的职权强行要求别人购买这样购买那样的人来说,难道不可爱?
妓女的出现,减少了性犯罪的数量。谁都会明白这样一个道理:那些雄气旺盛的男士们,有时需要发泄一番,妓女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方便,如果没有妓女,难免有的伙计就要铤而走险,沦落为强奸犯。为男士解决了性的需要,为社会减少了犯罪现象,你能说妓女没有功劳?
妓女的出现,虽然对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来说目前还是一种不能容忍的现象,但是,她们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这种精神确是可贵的,他为人们解放思想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作为走在时代前例的先锋者,你能说妓女不可爱?
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用发展的眼光、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妓女、尊重妓女、引导和规范妓女的行为,为什么要把妓女当作下贱和可耻的对象呢?
各位博友,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