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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失去贞节,一直被看成是女人最可耻和最不可愿谅的事情。自古以来,一个女人一旦与自己丈夫以外的异性发生了性关系,不管是在什么样的背景和条件下发生的,包括被强奸,都被认为是失去了贞节。在这一几乎千古牢不可破观念的桎梏之下,中国的女性背负着太多太多的精神负担。古往今来,为此而酿成的悲剧数不胜数。而围绕着女人与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又让很多的文人墨客和评论大家们抛撒出了不少慷概激昂的文字。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对女同胞遭受到意外的性侵犯,也还是紧密地将其与失贞联系在一起,对这些本身就遭受到难言伤痛的女性,一次又一次地冷眼观之,其舆论的压力,不知要比遭受性侵犯本身严重多少倍。冷静地想,这一社会现象,绝对地是对女同胞的不公平。而这一不公平的起源,全在于人们对“失贞”的错误定义或者是错误理解。因此,逐步阐述清什么是失贞,是我们如何看待和处理好女性失身问题的重要前提。
本人的观点:在被迫的非主观意愿的情况下, 女人的失身不应划为失贞之列。
什么是失贞?即失去了贞节。什么是贞节?我以为应该是身体的纯洁和精神(或者是思想)的纯洁的总称。何谓身体的纯洁?这里就是指女性的身体没有被丈夫以外的男人侵犯并得逞过。何谓精神或思想的纯洁?就是指女人主观上严守道德防线,始终从思想上牢固保持对自己丈夫的忠诚,并以婚外之性行为为耻辱,即思想上坚决不想越轨。我想这个定义多数人不会反对的吧,换言之:应该是正确的。
肉体的纯洁和思想的纯洁哪一个最重要?简单地说自然都重要,但认真地想则是思想的纯洁要重要得多。一个人,当他的思想已经步入歪门邪道时,其灵魂也就是一个充满污垢的灵魂了,在一个满是污垢的灵魂之下,还有值得人们所想要的所谓的情与爱?!
假如一个女人对社会道德规范置若罔闻,思想道德防线崩溃,生活作风腐朽,水性杨花,置夫妻情份不顾,只求自己肉体的悦逸,主动地去寻求男性的“帮助”,或者是经不住种种醉人的诱惑而采取违法的渠道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那么,其与其他男人的性行为便绝对地算得上真正失贞了。对于这类人,社会公德不允,民众舆论不允,国家法律不允。对这类人和事加以必要的批判是极有必要的。
显然,在被迫的情况下,比如遭到不可抵抗的强奸,并不是女性主观愿望的结果。很多的被强奸者,其实对丈夫都有着一颗真爱的心。按照上面对贞节的定义,我们不难发现,被迫与其他男性发生的性行为,并不具备所谓失贞的完整因素。概言之:把被强奸者列为失贞之人,是一个错误的逻辑。人们啊,我们究竟要如何看待那些遭受强奸的受害女同胞呢?抛开过去的思维定势,不要按照错误的或者说是不完整的前提条件,来推理出一个错误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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