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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一种力量
中华民族历来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善也吾行,不善吾避”(韩愈《子产不毁乡校颂》)。慈善,就是这种优良传统的传承。
199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为慈善事业下了如下定义:“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色彩,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
囿于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个定义极大地扭曲了慈善的本质。似乎行善者的客观效果是利他的,而主观动机却是自私的(求善报)。尽管如此,这个定义还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揭示出慈善是一种自我救赎、净化灵魂、升华精神境界的力量。
在当今社会浮躁、追逐功利、诚信缺失的环境下,真正做到“独善其身”并不容易。行善,能够让人们在助他的过程感受真情,理解高尚,体会善良,从而收获付出后的快乐,助人后的欣慰,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坦然。
但慈善的力量绝不仅仅于此。
记得若干年前有这样一幅宣传画:一个手握铅笔的女孩,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无限渴望的神情。她渴望读书、渴望知识,但更深层次的渴望,是切切地期盼爱心帮助,渴望慈爱、渴望改变命运。正是这种善良的渴望,点燃了成千上万善良人士心中的善良烛光。全国范围规模宏大的“希望工程”从此开始。千千万万缀学儿童重新走进堂,万万千千失学女孩重新背上书包,难以计数的孩子走出大山,走出贫困,走出世世代代难以改变的命运。
光明列车启动,让许许多多的白内障患者圆了重见阳光的梦;2000年开始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工程,包涵了爱母和母爱的双重意境,让西部数万严重缺水百姓摆脱了生存和生活困境。
这些,无一例外都是慈善工程。慈善,正是这样一种力量,可以救人于危难,拯人于险境,助人改变命运。人们不会一味强调,政府对此应当负有怎样的责任,而是深深感到压在自己肩头的使命;不再单纯抱怨国家救助体制的不完善,而是发自内心地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救危解难,匹夫有责”,成为民众的共识。
2008年的四川汶川地震,对于我们,深深留在记忆中的,不光是灾害的深重。成为永久记忆的,还有举国赈灾的壮举。在无情灾害面前展现的人间有情,让中国民族血脉相连的民族情感得到空前浓化,也让自古以来传为美德的慈善传统,得到空前发扬。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民族的凝聚力让每一个中华儿女热血沸腾。慈善,正是这样一种力量,大到可以极大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风尚。
人与人相互关爱,倾情相帮,一个人付出钱、物的过程,与经济领域商品交换过程截然不同。在商品交换中,一方让渡了自己的商品,也就完成了这个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转让。他从此不再拥有这个商品。而毫无铜臭味的慈善捐助,一方赠予钱物,同时献出了爱心。这个爱心,不会因付出而丧失,反而在捐赠者心里,得到了倍加的增长,让付出者精神上更加富有;受赠者得到了钱物,同时感受到了爱的温暖。这种爱的幅射、爱的润泽,让受赠者永远铭记在心,成为享用一生的精神财富。慈善,就是这样一种神奇力量。它能让物质变精神,并能让精神无限增值。它呼唤出一种心灵的美,让慈善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凝聚力、向心力,成为一种净化心灵的力量,人心向善的力量,抵御贪欲、战胜邪恶的力量,排除万难,共度时艰的力量。
慈善的巨大力量,由一个个微薄之力汇聚而成。当慈善成为众人的自觉行为后,慈善的力量便大到无法估量。这需要把单个力量汇聚到一起,把个人的慈善行为升华为一种社会的慈善事业。只有这样,慈善之花才能更加绚丽,慈善之果才能更加丰硕,慈善的力量才会更加强大无比。
慈善是一种力量。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只要有善心,都可以加入一定的份额。或许我们难以成为慈善家,但我们完全可以成为志愿者。我们付出的不一定是钱财,但一定是爱心;不一定是响应某种呼唤,但一定是内心的自觉自愿;不一定记载下每个志愿者的名字,但一定会留下奉献者的足迹。
当我们感慨“慈善是一种力量”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扪心自问:这其中,有我多少力量?
但愿不会脸红,不会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