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张普及“注音字母”的老照片引起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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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到一张民国初年大张旗鼓普及“注音字母”的老照片。当时的教育部提倡“国语统一,言文一致”,并制定了强制性的措施,为国人学习国语起到大的推动作用。看到这些注音字母使我想起一段往事:
我小学是一家教会学校,学的是注音字母,学到二年级,由于上级规定不准再教“注音字母”,必须学“汉语拼音”,而我们小学没有老师会“汉语拼音”,结果只好停教。由于教我的语文老师说话有很重的四川口音,讲解古文时,遇到生僻字,就爱用“注音字母”进行标注,几年来就这样把“注音字母”基本学会。
中考时,我报的是市重点。试卷第一项就是用“汉语拼音”给汉字注音。我不会,只能用“注音字母”做了题,并说明原因。
我知道没按标准答题肯定没分,后来我不知怎么被录取了。
文革中看到有关录取我的批复文件。没想到,当时改卷教师看到我的答题后,不忍看到这一项的分数全部扣除,而伤害一个学生。特写报告请示上级,请求让一位懂“注音字母”的老师重批改这一部分,结果全对。
就是这位老师的责任心,使我成为特例被这所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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