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片来自网络)
两天前的一个下午,女儿从阳台山训练基地打来电话说:发烧了。放下电话,我心急如焚的赶往阳台山,这样着急不为别的,因为阳台山据市区有三十多公里之远,一路上红绿灯多如街区,最关键北清路是北京少有的限速70公里的道路,又要赶在医院下班之前,又要不能超速,这对老兵来说太难了!
上了八达岭高速,道路状况良好,再有2公里就是传说中的北清路了,突然!前面车辆紧急制动,我一个错不及防,来了一个“轻轻的吻”,下车一查看,对方的后保险杠有轻微的划痕,我的前保险杠有明显凹陷,问题都不大,看着高速路上由于我们的刮蹭而排起的长龙,我主动上前说:“是我的原因,您看我们怎么解决?要不我给您点钱算了,因为我着急带孩子去看病。”对方也很干脆,开口就说:“你说多少钱吧?”我说:“你的车没什么大伤,我给您陪个不是,200元钱你看怎样?”对方说:“你能再高点吗?”我说:“如果不同意干脆就等警察来解决吧。”“那就这样吧!”对方接过钱,驾车走了。一个小小的刮蹭,没用五分钟我们解决了,繁忙的八达岭高速又恢复了正常运转。
一夜无话,第二天我来到修理厂定损,保险员问:“对方呢?”我说:“我们私了的。”保险员说:“现在与以往不同了,过去是你的责任给你修车没问题,而现在是你的责任也必须有对方一起来ˋ验伤ˊ,如不然,只能给你报销百分之七十。”
听了这话我可傻了眼,原本我以为本人为首都的交通起到了“表率”作用,掏自己腰包的钱,去解决本不该属于我掏钱的问题,可是今天一看,我可真是够two的!
电台里一直在宣传,小的刮蹭要尽快解决,尽量不要造成道路的拥堵,而我这次“尽快解决”,真是花钱买了个教训,看来宣传的东西也不能全信,关键是最重要的它没说,我只是盲目的照办了,结果吃亏的是我自己,哎!不吃一堑,怎么能长一智啊!
请给位网友记住喽!有了刮蹭一定要报警!或者将对方的车牌拍照,以供日后到保险公司“验伤”取证,不能像我这样草草了事,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