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客及我的内心:
我对饭菜并不挑剔,但对就餐的环境有着变态般的选择,而且我认为就餐环境同饭菜质量实际上是成正比的。为吃饭的事,没少和女友吵闹,很烦人的一件事,所以就有了这篇“红与黑”,算是对她说我矫情的一个回应。
靠近报社的一家“城隍庙”,饭菜属于那种大锅式的,随到随点,很快就会上饭上菜,价格很便宜。女友喜欢吃那里的红薯粥,还有那里的糖醋小排、拌海带也是她喜欢吃的菜。刚开始去那里吃饭时,我对那里的价廉充满了好感,至于口味,也就不做计较了。又想好吃,又不想多掏银子,这么美的事似乎难以寻觅了。
我的女友看见了,我当场没说什么。结果越想越恶心,越是觉得吃不下,我的脑子里满是红薯粥淹没大拇指指甲前沿的场面。我在努力说服自己,人要平和一点,要宽容一点,我还在想;若我过分挑剔,会不会显得自己多么挑剔。女友见我难受的模样,就让我去和点菜处的服务员说一声,换一碗。随后,我就站起来,走到点菜处,将那个场面描述了一番,还没等问说我,点菜处服务员很爽快地说:给你换一碗。说实话,我真得吃不下。
也是生活条件还算不错,让我养成了这样挑剔的习惯。如果我只是一个还在楼盘工地上挖土的农民工,我还会不会计较那样的卫生条件呢。但是这种假设很虚伪,我有理由选择我就餐的环境,我要为理想的就餐环境买单,这就是我愿意去报社对面“潮都城”吃饭的原因。那里的价格是高,但是你可以点那种特价菜,还可以有选择的点,总的来说,还是比较经济的。女友说我之所以选择潮都城吃饭,是因为那里的服务员身材高挑,面容娇好,气质优雅。有道理,吃饭吃的就是心情。
再补充一句,麦当劳快餐店的价格和“城隍庙”的价格实际上很类似,但是前者的卫生状况至少看上去没那么可恶,所以我感觉自己对“城隍庙”并未挑剔。现在,如果女友坚决要去城隍庙,我不反对,但是我自己坚决不吃,看着她吃,然后脑海中又会浮现出那个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