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皇储”李在镕亟待破解的五大课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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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6日《企业家日报》
三星是一家上市公司,更是一家典型的世袭制家族企业。三星的家族成员在高管中比例超过10%,掌握着绝对控制权。
三星创始人李秉哲(1910—1987)生于韩国一个地主家庭,20岁那年进入日本早稻田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次年9月因病退学回国。1934年,他以从父亲手中分得的一块土地作为启动资本,开始创业。1938年,李秉哲在韩国大邱市成立“三星商会”,将韩国的干鱼、蔬菜、水果等出口到中国的北京和东北。
发展到1970年代,三星在重工业、化学以及石化工业进行了大规模投资,诞生了三星重工业、三星石油化学以及三星造船、三星综合建设、三星精密机械和三星精密化学等,旗下多家公司相继上市。
1976年,李秉哲被查出患有胃癌。在接受手术的前一天,他将家族成员召集一堂正式宣布遗言:“今后,三星就交给健熙了。”早在1969年,27岁的李健熙即便确定为三星集团的接班人。1987年11月20日,李秉哲因肺癌离世。两周后,李健熙成为三星集团第二任董事长。
李健熙出生于1942年,在家中排行老七,有李孟熙和李昌熙两个哥哥,以及李仁熙、李淑熙、李顺熙和李德熙四个姐姐,还有妹妹李明熙、弟弟李泰熙。
李秉哲在1966年一度因公司丑闻退出三星管理一线,长子李孟熙自然成为接班人,但其能力一直没有得到李秉哲的认可,1969年借三星进军电子领域之机,李秉哲回到三星管理一线。1973年,李孟熙离开三星,直到李秉哲去世,父子二人也没有和好。次子李昌熙为了竞争继承权,给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写告密信,揭露李秉哲逃税,被李秉喆“驱逐”出了韩国:“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再踏入韩国”。
长子李孟熙的“能力不济”和次子李昌熙的“品行不端”,让三子李健熙拥有了接班的机会,但也为家庭纷争埋下了种子。
2012年5月30日,哥哥李孟熙和姐姐李淑熙将李健熙告上法庭,并向他索要价值8.5亿美元的股份。此前4月,李孟熙通过其法律公司向当地媒体发布声明称,“李健熙的贪婪导致了我们的起诉。”李健熙公开否认了这些指控,并表示:“我不会给哥哥李孟熙一个子儿。”因为在他的父亲临终的时候,继承权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事后,他还表示,他的哥哥因为对其父亲不忠已被逐出家族;而他的姐姐在嫁入控制LG集团的家族后就变成了一个怨妇。后来,他对于公开谈论家族纠纷表示道歉,并声称从此以后会保持沉默,日后将为家庭和睦做出努力。“所有这些财阀家族均会尽可能保持自己的隐私。”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公开指名道姓的论争令人侧目。它表明这个家族的内部矛盾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先驱经济》的社论称,三星经营权继承等控制权结构的变化需要保持透明度,市场不容忍暗箱操作。三星集团在迈向“后李健熙时代”的过程中仍有许多要翻越的山,在这一过程中最好不要出现“道德”问题。
作为家族企业,三星“循环出资”的资本结构,犹如将旗下企业锁连起来,其特色是能够借助少数资本控制包括海外在内的数百家旗下公司,而居于核心位置的是三星爱宝乐园,由创始人家族控股。目前,李在镕持有“三星爱宝乐园”25.1%的股权,两个妹妹亦在三星集团内部任职,其中,李叙担任集团核心企业“三星爱宝乐园”的服装事业部社长,并持有8.3%的股权,李富真持有“三星石化”约33%的股权,为最大股东。
如此家族纷争的丑闻,复杂的资本结构,自然会给李在镕产生心理负担,也会给三星未来的发展蒙上阴影,尤其是运营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由于遗产争夺战最终分裂为4个集团的韩国现代可谓是前车之鉴。李在镕,能否长袖善舞,化解恩怨,应对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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