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勾走了谁的灵魂?
(2012-09-04 1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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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道德责任精神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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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勾走了谁的灵魂?
2011年7月,以浙江宁海警方的侦破线索为源头,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首次破获了地沟油收集、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成为震惊全国的地沟油第一大案。
位于山东平阴县的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是案件的关键,从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格林生物负责人柳立国将从地沟油提炼的非食用油销售给河南等地的食用油批发企业,销售额达9920多万元。
2012年8月22日,国内“地沟油第一案”在宁波宁海县开庭,此后,该案又于8月28日继续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牵出另一角色——地沟油主要销售商——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根据公安机关侦查,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惠康及其关联企业,与健康元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签订购销合同,共销售1.62万吨地沟油,金额高达1.45亿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远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在生产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7-ACA化学原料中,使用了大量的地沟油,并最终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有企业负责人坦承,“此次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供应的‘地沟油勾兑油’涉及62家企业。”媒体披露出来的有齐鲁制药、饲料企业大北农和正大集团等。
是哪62家企业?究竟涉及多少家企业?目前还没有答案。一个现实是,地沟油需形成的利益链勾走了众多人的灵魂。东方网评论指出,一些人利欲熏心,不顾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竟然拿人人谈之色变的地沟油作为中间体来生产抗生素,这无疑是伤尽天良,人神共愤,应当从严惩之。
据报道,生产商柳某在庭审中称,“我不知道他们把我生产的油收购去是销往食用油市场,我以为只是作为饲料油或者化工用途。”中间商程某辩称,“我不知道下家把柳某的油销往何方,我只是做个中间人介绍业务提取佣金。”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与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卜某,面对公诉机关问及惠康公司豆油和地沟油的勾兑比例等问题时,一概摇头表示“不知道”。
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来看,从2010年3月到2011年7月,健康元生产的部分7-ACA都使用了惠康公司的勾兑油,健康元称始终未发现它是掺杂了地沟油的豆油。2011年7月,时任采购总监因其他事物被开除,同时,健康元也怀疑与该总监交往密切的惠康公司所生产的是“小厂油”,因而停用。
2011年11月,健康元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惠康油脂公司,才发现其提供的“豆油”是由豆油与地沟油勾兑而来。但时间已经过去九个月之久,作为上市公司,健康元从未透露任何信息,也没有对相关产品召回或检验。
对此,有媒体表示,社会责任是一个企业最起码的良知,“不知情”透着彻骨寒。“受害者”实为害人者。不知情,并不等于不究责。检察日报发表评论指出,“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来得好。”
被地沟油勾走了灵魂的这些奸商们,道德、正文及社会责任与他而言,早轻如鸿毛,谎言有算得了什么?唯有的就是铁律与重典!
更重要的是,被地沟油勾走灵魂的,不仅仅是这些奸商,还有附着在这条暴利链上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在用权力与公信保护与繁衍着,这是当今社会感到更为可怕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