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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和雅虎,尚会恋爱否?——天天侃牌(130)

(2008-05-14 08: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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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品牌7日谈

没有任何预感,微软突然撤回收购雅虎的提议。

随之,雅虎股价大挫,跌幅达15%。

雅虎大股东不会坐视雅虎董事会的“积极抵抗微软收购的态度”,开始对雅虎CEO杨致远及董事会表示不满。

拥有雅虎16%股份的Capital Research Global Investors公司的经理戈登·克拉福特(Gordon Crawford)说:“我对杨致远以及所谓的独立董事会感到非常愤怒。”他说,投资者普遍认为雅虎应该接受微软的报价。他说他希望股东们能够推动雅虎重新启动收购谈判,但是他坦言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雅虎的第二大股东Legg Mason公司的经理比尔·米勒(Bill Miller)表示:“如果最终的协议价格在34-35美元每股之间的话,相信大多数股东都会很满意的。”此外,米勒呼吁雅虎公司回购至少10%左右的股票,避免雅虎的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对于米勒的提议,杨致远回应说:“我们绝对会考虑任何可能提升公司价值的提议,对于米勒的提议我们肯定会考虑。”

底特律的两家退休基金曾于今年2月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当本周一雅虎的股价当日下跌15%后,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Bernstein Litowitz Berger & Grossmann声称将在诉状中加上“致使股东利益大幅受损”等内容,以追究杨致远以及雅虎董事会其它成员在微软收购雅虎交易流产中应负的责任。目前,原告律师正收集相关证据,其中包括来自雅虎和第三方的文档资料,并要求雅虎官员和一名法律顾问出庭作证。

雅虎两大股东共同发难,市场更是传出消息,雅虎大股东正在考虑通过代理权争夺来驱逐董事会。雅虎宣布,将于今年7月3日举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今后雅虎股东可提出任何取代现有董事会成员的人选。

就在雅虎股价大跌的当天,雅虎联合创始人、CEO杨致远则向微软发出更加开放的信号。杨致远表示,“一直在寻求同微软达成共识直至微软宣布放弃收购。但万一有人某天想回来买雅虎的话,也会洗耳恭听。”“我们并没有说过我们不会进行进一步的磋商。”

杨致远毫不掩饰对微软放弃收购的失望之情,他表示对于微软突然宣布放弃收购,他的感情很复杂。杨致远说:“微软发动了收购,最终又选择了放弃。”他说,是微软终止了谈判,而雅虎并不拒绝微软可能提出的最新提议。“我们的确十分渴望做成这项交易,但不幸的是,要开始的是他们,要结束的还是他们。”

杨致远说:“我们一直向所有的可能性开放,如果他们有什么新想法,我们的大门是敞开的,我也很愿意听一听。我们已经为他们铺开了一条收购雅虎的路,如果这就是他们的目的的话,我们可以敞开来谈一谈。”

花旗的互联网分析师马克·迈汉内(Mark Mahaney)说,有迹象表明,这两家公司的谈判流产,主要是每股35美元的价格无法达成协议导致的,这一点让人颇感奇怪。雅虎的两大股东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如果是他们的话,34美元的时候他们就会考虑卖掉手中的股份。

微软放弃雅虎后,微软股价有所上涨,因为投资者们终于可以不必担心微软为雅虎支付过高的收购资金了。不过收盘的时候微软的股价还是小幅下跌,理由是人们担心放弃收购雅虎后,微软在网络领域如何面对谷歌的竞争。

当初微软收购雅虎就是看中了快速增长的网络广告市场,长久以来,雅虎在网络搜索、电子邮件以及网络社区等方面的广告占有率颇高。但随着谷歌的不断膨胀,不但雅虎的市场份额大受冲击,就连微软在应用软件、电子邮件以及即时通信等方面的根据地也受到了谷歌的蚕食。所以当微软收购雅虎失败后,谷歌看起来成为了最大的赢家。

无论是微软,还是雅琥,都不会坐视谷歌成为最后与最大的赢家,杨致远表示:“如果微软能提出新的东西,我们与其谈判的大门并未关闭。我更愿意听取微软的态度。”目前雅虎在搜索引擎广告方面与谷歌存在合作关系,并且与时代华纳的AOL网络部门有着合作。

微软、雅虎与谷歌的角力还会继续,利益至上,会使角力三方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当然不排除微软与雅虎的再次恋爱。

让我们拭目以待!

 

2008年5月9日

 

新华网:法国化妆品巨头兰蔻公司和美国著名影星乌玛·瑟曼陷入复杂的官司纠纷,瑟曼最初因兰蔻违规在广告中使用她的姓名和形象索赔,却被蓝蔻先告上了法庭。

美联社9日报道,瑟曼索赔100万美元,她指责兰蔻在与她签订的形象代言人合约过期后,仍在加拿大和亚洲地区网站上使用她的姓名和形象。兰蔻拒绝了这一指控,并于7日向纽约州最高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驳回瑟曼索赔要求。

瑟曼的律师贝尔特拉姆·菲尔茨说,他对兰蔻的诉讼感到很惊讶,“我以为我们正在进行友好协商。我想,法国公司可能想先发制人”。 2000年4月,兰蔻和瑟曼签署了为期两年的形象代言人合同,附加一项兰蔻拥有为期两年优先续约权的条款。合同规定,兰蔻在第一个两年合同期内共向瑟曼支付580万美元酬劳,如果兰蔻使用优先续约条款,则每增加一年合约需向瑟曼支付310万美元。

兰蔻说,根据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兰蔻公司对第三方使用瑟曼的姓名和形象不承担责任。兰蔻的律师彼得·D·雷蒙德说,公司“管不了全世界所有人”。 “我很高兴这件事要上法庭,”菲尔茨说,“合同结束后,他们还在全世界赚取了大量利润,100万美元根本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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