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个愚蠢至极的问题.如果某某人在进行这样一项美妙的运动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那这个人一定是个吻学家(philematologist)。吻学家们发现,这项美妙的运动并不是它看上去那样简单。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吻”感兴趣。比如,南非的聪加Tsonga人在上世纪30年代第一次看见白人在实践这项运动的时候惊奇的喊道:“看呐!这些人!他们在吃对方的口水!”有人类学家进一步的研究指出,大约占世界总人口10%的种族,并不知道“吻”为何物。本驼才疏学浅,但一番搜肠刮肚之后,也没有在我国先秦文学中找到任何关于这项运动的具体记载,仅在《易经》的“咸卦”有“咸其辅颊舌”的描述。考虑到人们普遍认为“咸卦”是对性活动的描述,这个“咸其辅颊舌”很可能只是一个步骤,而非独立的部分。虽然明清小说中大量出现了诸如“点点甜唾笑吐舌尖”的文字,由于中间隔了两千年的中西交流史,本驼认为“吻”之于华夏民族,也是舶来品。
既然不是所有的人都进行这项运动,一部分吻学家便提出吻是一种后天行为,是学习来的。至于到底是跟谁学的,他们认为这老师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妈妈。当我们还没有长牙的时候,妈妈把食物嚼碎,用嘴喂给我们。于是我们便将这嘴唇的接触跟摆脱饥饿的愉悦联系在一起,即使我们可以独立咀嚼仍不能忘怀。这种说法似乎颇得弗洛伊德真传。不过这一解释疑点甚多,比如“妈妈的吻”显然与另一种吻感觉上相差甚远。而且这也不能解释为何那10%的人类同胞没有吻这个概念。
还有的吻学家则试图从生理学的角度揭示吻的实质。他们发现,吻很可能与嗅觉有关(汉语中“吻”和“闻”本来就是同音)。人们早就发现,嗅觉在除了人之外的很多动物的社交行为,特别是繁殖行为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它们通过气味划分地盘,判断对方是否发情,甚至挑选配偶。
动物体内有一组叫做MHC的基因,也就是组织相容性复合物(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基因。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两个具有相近的MHC的个体之间做器官移植,比较容易成功;反之那些MHC差别很大的,不容易成功。除了同卵双胞胎,世上没有两个个体的MHC是完全相同的,血缘关系越远,MHC差异越大。1996年,Furlow的研究小组发现,小鼠
相比于大部分动物,人类的负责嗅觉的大脑部分由于被负责智能的部分的挤压而变得很小,这使得人的嗅觉变得十分迟钝,但是它的作用仍然不能被忽视。我们假想这样一个场景,两个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原始人,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两人眉目传情,有些放电,他们使劲张大鼻孔,试图寻找对方MHC的信息。但是两个人都捂着厚厚的毛皮大衣,这使得他们只闻见了熊皮和鹿皮的气息。他们越来越靠近,把鼻子凑近了对方唯一裸露在外的面部,而面部最大的气味来源,就是口(1996年Spielman研究证实,口腔的气味同人腋下的气味包含的信息是相同的),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近,终于,一项伟大的运动诞生了!
这就不难解释,为何身处温暖地区的聪加族朋友不懂得“吻”为何物了,因为他们身体裸露的面积更大,而且温暖的空气有利于散播他们的气味。而祖居寒冷地带的白种人兄弟,他们不得不加重身体的气味(我奶奶第一次跟一群白人朋友擦肩而过时就明确地指出这气味的浓重程度),而且必须凑近,再近…
而且“妈妈的吻”的感觉也可以得到解释,妈妈通过给孩子一个十分相似MHC的气味信息,告诉“宝贝儿别怕,你不是孤独的。”从而使孩子得到安慰。
还有一个佐证,我们的亲戚,跟我们同为黄色人种的因纽特人(也就是过去说的爱斯基摩人),几万年前迁居到北极圈附近居住,严寒的气候“迫使”他们发展出了一种特别的吻——爱斯基摩之吻,这种吻的确不但需要口唇的接触,同时还要用鼻子吸气。所以下次有因纽特朋友在你嘴边吸气,可别奇怪,那是他在寻找你的MHC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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