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等8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11月6日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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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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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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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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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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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江西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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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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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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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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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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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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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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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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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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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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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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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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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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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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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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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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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为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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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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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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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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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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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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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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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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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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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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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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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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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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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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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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