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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2021—2025年)

(2022-06-12 09:24:26)
标签:

高等教育

健康

分类: 时政述评
名称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荆州市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94719/2021-12850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荆政办函〔2021〕11号
发文日期 2021-04-15 效力状态 有效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荆州市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14:38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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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单指临床医学类学生)队伍服务能力为目标,委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收荆州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贫困学生。毕业后充实到基层医生队伍(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即“定向培养,定向就业”。2021—2025年,按照招录3年制大专毕业生模式,每年招收200名,通过5年时间为全市培养1000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基层医生。

二、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是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定向委托培养的责任单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具体工作组织牵头单位。

(一)委托培养的招生方式和程序

1.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基层医生培养需求,提出年度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卫健委备案。

2.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定向委托培养政策,根据考生成绩进行宣传,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3.定向培养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应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需求,安排当年度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填报定向委托培养志愿的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对定向就业、服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定。

5.委托培养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学历条件和高考志愿择优录取。

(二)经费来源。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定向培养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培养经费在项目周期内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各县(市、区)级财政要按照每年实际在校培养人数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培养院校。院校要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在定向培养学生到校报到后,将资金发放到人。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在读的临床医学学生,毕业后愿意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凭毕业证可以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合同,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基层医生队伍建设事关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是落实基层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摸清底数,认真制定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基层医疗队伍真实客观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委托培养方案和计划,特别是对于乡村医生超龄或配备比例不够的村,要加大培养和配置力度。各地在制定培养计划时,要充分征求乡、村两级意见,按5年时间(2021-2025年)进行安排。

(三)广泛宣传,层层动员招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委培计划任务分解,组织专班,层层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考生报名参加委托培养学习,让社会广泛知晓委托培养政策,把招生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加强学员日常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学生最后一年安排实习,为定向分配工作做好衔接工作,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诊疗、护理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委
托培养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委托培养计划,落实委培任务,按要求配备基层医生。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及时拨付学费和生活补助经费。教育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招生指标。编制部门、人社部门按照编制管理和招聘要求,对去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委托培养学生采取直接考核入编政策。人社部门要将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基层医生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及社会保障范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纪律考勤及学习情况,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通报一次。

2021年4月15日
http://www.jingzhou.gov.cn/zfwgk/zc/gfxwj/202105/t20210525_603025.shtml

  • 政策解读:《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荆州市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 名称 政策解读:《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荆州市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 来源: 荆州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4-17 09:36 字体大小:大中小
  • 一、起草背景

  • 2021年,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省委书记应勇同志领办“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实事项目,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推进项目落实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市)三甲医院建设”实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省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10号),提出要“完善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培养和配备机制”,“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省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目标”(以下简称“村医计划”)。按照省委要求,荆州市由市长周志红同志领办“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并将“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纳入省“村医计划”项目一并实施。

  • 二、主要内容

  • 《通知》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3个部分。

  • (一)工作目标。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单指临床医学类学生)队伍服务能力为目标,委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收荆州学籍全国统一高考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贫困学生。毕业后充实到基层医生队伍(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即“定向培养,定向就业”。2021—2025年,按照招录3年制大专毕业生模式,每年招收200名,通过5年时间为全市培养1000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基层医生。

  • (二)工作内容。

  • 1、委托培养方式。一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基层医生培养需求,提出年度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卫健委备案。二是委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定向培养工作。三是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全国统考的荆州学籍应届毕业生,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基层卫生医疗工作不低于7年。

  • 2、宣传引导。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定向委托培养政策,根据考生成绩进行宣传,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 3、报名招录程序。一是统一报名。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每年可在“湖北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志愿填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平行志愿栏内,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志愿院校专业组和其它非“”(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有志于从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填报在平行志愿靠前的位置。二是统一录取,由湖北省招办将填报了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的规则投档,投档时,以考生报名号第5位至第6位的市(州)代号为准,“”院校专业组只投面向荆州市学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 4、签订协议。填报“”(村医计划)志愿的考生录取后统一按照户籍地与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对定向就业、服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定。

  • (三)保障措施。

  • 1、落实资金补助。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定向培养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培养经费在项目周期内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在读的临床医学学生,毕业后愿意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凭毕业证可以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合同,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

  • 2、加强教学质量。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学生最后一年安排实习,为定向分配工作做好衔接工作,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诊疗、护理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 3、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委托培养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委托培养计划,落实委培任务,按要求配备基层医生。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及时拨付学费和生活补助经费。教育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招生指标。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纪律考勤及学习情况,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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