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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历史沿革

(2013-12-22 13:28:01)
标签:

教育

分类: 高校规划

教育部关于同意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的通知


  教发[2000]6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来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的函》(鄂政函[2000]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同时撤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的机构编制、湖北三峡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峡大学系本科层次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同时继续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三峡大学继续承担原湖北三峡学院所承担的师范教育任务。
  三、三峡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经费除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按国务院部门所属学校调整有关经费划转的规定办理外,其他经费由你省和宜昌市按适当比例共同承担。
  四、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组建三峡大学是湖北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中的一件大事,请你省加强对学校合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我国水电事业的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045-1 生成日期: 2000-03-23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6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同时撤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的机构编制、湖北三峡学院的建制。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7050/200003/t20000323_163132.html
  

【2000年5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三峡大学的通知》(鄂政发[2000]29号)。《通知》指出,经教育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同时撤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的机构建制和湖北三峡学院建制。因此,学校确定每年的5月25日为校庆纪念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将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

合并组建湖北三峡学院的通知

鄂政发[1995]94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经国家教委批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三所学校合并,组建为湖北三峡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三峡学院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与宜昌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归口省教育委员会管理。

二、湖北三峡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兼办,目前以专科为主,同时开办成人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规模定为7000人。

三、湖北三峡学院的院级职能机构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机构设置的意见 (试行稿)》([1988]教计字083号),结合实际需要研究设置。教职工编制按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人员编制的试行办法》([85]教计字090号)中的有关标准确定。湖北三峡学院下设师范学校、医学院、工学院三个二级学院。在合并组建时要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员编制,避免造成机构和人员膨胀。

四、目前由于省市共管办法正在制订中,湖北三峡学院中原宜昌职业大学办学所需正常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暂维持合并前的经费渠道不变,由宜昌市承担,经费和投资应以1994年实际投入数为基数,按省对三峡学院的经费和拨款增长幅度同步增长。

宜昌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帮助解决三校合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关心和支持三校合并后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使之尽快成为一个有机的办学整体,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三峡大学历史沿革

  三峡大学坐落于世界水电之都----湖北省宜昌市,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该校办学始于1946年,2000年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更为现名。该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该校已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

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于2000年6月29日挂牌成立。
  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1978年~2000年)
  1978年4月,国务院批准新建本科院校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其是一所直属水利电力部、专门培养水利电力行业建设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高等学府,为原水利电力部八大本科高校之一。
  1988年4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合并后组建能源部和水利部,学校直属于能源部;199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能源部撤销后,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直属于电力工业部,为原电力工业部六大本科高校之一。
  1996年5月,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分为武汉本部和宜昌校区。1998年11月,合并后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顺利进入全国“211工程” 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进入到全国重点大学的建设行列。
  2000年3月,教育部批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与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同年8月,教育部批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本部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二、湖北三峡学院(1946年~2000年)
  1995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发[1995]94号),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合并组建湖北三峡学院,为省属本科高校。
  (一) 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46年~1995年)
  1946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省立宜都师范学校;

1950年改名为宜昌师范学校;

1958年夏迁至宜昌办学;

1958年秋更名为宜昌师范专科学校;

1977年改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宜昌分院;

1978年更名为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49年~1995年)
  1949年11月,湖北省政府创建湖北公医专科学校;

1958年湖北公医专科学校(部分)改建为宜昌医学专科学校;

1993年6月更名为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宜昌职业大学(1978年~1995年)
  1978年9月,宜昌市政府成立宜昌高等工业专科班;

1983年5月更名为宜昌职业大学。

 

http://www.ctgu.edu.cn/info/1303/20943.htm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200/22598/22615/22792/2006/4/ch3815124836151460021877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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