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微也足道的第一本行车证

图为20世纪80年代湖南省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自行车行车证塑料封壳
以上是微也足道的第一本行车证。
在20世纪80年代,湖南省公安部分十分认真地对所有自行车主颁发过自行车行车证,还定期进行过年检哟!自行车行车守则规定:
一、骑自行车人员,要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无车牌、车证、无车闸、车铃或未打钢印者,不准行驶。
二、骑自行必须在慢车道内顺序行进,快慢车道不分的地方,要紧靠右边行驶,行经交叉路口,必须看清楚交通指挥信号,遇有停止信号,即停在停车线以外,不准与机动车抢道,转弯前必须伸手示意。
三、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撑伞和双手离把,不准扶肩并行和互相追逐,不准曲线况驶和栽头猛拐,不准攀扶其他车辆和在人行道上行驶,不准在马路上练习骑车。
四、骑自行车载物,长不超过前、后车轮,宽不起过七十公分,高不超过衣架以上五十公分。
五、在公共场所,繁华地区停放车辆时,要停在寄存处和空隙地点,以免妨碍交通。
六、骑车肇事后,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执勤民警或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变动现场,不准逃跑。
七、车辆过户、迁出、遗失车证、车牌,要持单位证明,及时向原核发机关办理过户、过境和补发手续。
八、此证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必须随车携带,以便检查。

20世纪80年代湖南省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自行车行车证详细规定了自行车的行车要求与交通守则。
上图即1986年4月1日湖南省湘乡县公安局颁发给微也足道的自行车行车证。依稀记得,微也足道辛苦工作半年的所有积蓄才够购买一辆益阳安化某军转民企业华湘公司生产的松鹤牌26英寸自行车。当时较好一点的一线自行车品牌永久、飞鸽、红旗等都要凭票或凭条供应,一般老百姓就只能够买一些二流品牌的自行车代步。
图为微也足道1985年所购置的自行车的相关参数(女式、黑色、26英寸、松鹤牌),其中车牌号为07-6108447。

1988年9月21日,微也足道当时工作单位驻地派出所上门进行了年检,也是我使用自行车10年中唯一的一次正式年检,可见当时对自行车的管理还是相当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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