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思录:教育乱收费的哲学思考
9月16日,全国化学竞赛初赛圆满结束,博主从此卸掉了化学奥赛主教练一职,常规教学之余,无意中又思考起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今晚在这里做一番理论上的意淫,名曰“教育乱收费的哲学思考”。
见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小学低年级学生按
“一费制”本学期只需交48元,而实际交的钱有保险费20元,《小学生导刊》15元,教师奖励基金2元,早、中餐寄餐费300元等。于是学生家长认为实施“一费制”后他们实际应交的钱并没有少,且口口声声说是自愿交费的代收费(如保险费、《小学生导刊》等)其实也是统一收取的,只是家长违心地多签了一份自愿交费认定书吧了。很明显,家长的签字是很无奈的,只是为了帮学校应付上面检查,这样做的结果是,乱收费在官方就合法化了,而在家长那里却实实在在存在。而一些有思想的家长,也打过举报电话,或发过邮件给网络媒体投诉,但就是没有几次有想要的结果。明明白白交了不应交、不想交的钱,却又没个地方去讲理,这里存在着怎样的奥秘呢?
这里的原因就是学校、镇府是一个有高度统一的组织,而家长是“一盘散沙”的个体,彼此之间无法自组织起来,也就无法抵制来自镇府、学校各种乱收费的行为。三五个家长合起来也许能叫嚣一阵,但时间一长就会因无力支付其高昂的维权成本而土崩瓦解,或由于利益的分化导致协商成本极大而无法达成合作。其实,要把家长组织起来,唯有学校或镇府才有这个能力。家长个体直接与学校打交道,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乱收费只要镇府不有效地制止,学校还乐意继续收,就永远可以进行下去,而且还会名目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
当然,你也可以说家长也是有组织的,如家长委员会。但仔细想一想,学校家长委员会是谁倡议建立的呢?是学校啊。既然是学校主持建立的组织,其自身的局限性就决定了他不会与学校唱对头戏,也不可能为全体家长尽力说话。相反,学校还可能通过家长委员会加以控制,让家长委员会站在校方立场上传话。即使少数有思想的家长,在教师或学校眼中往往被当作负面力量,很难取得既得利益者的认同,随着时间的打磨,渐渐也就意志衰退了,从此乱收费又少了几个叫板的,校方、镇府则更是平安无事了。不过长此以往,学校、镇府就处在一种不被信任的位置,社会对教师的印象就会妖魔化,如出现了广为流传的“三条蛇”分类法中将教师归属“眼镜蛇”的结果。
其实学校乱收费在本质也算得上是一种“潜规则”,谁在打破这种潜规则,谁就得付出代价,任何想打破这个规则的人都将是受害者,而不可能是整过教育圈子。想反,教育圈子的规则的运用会更谨慎和周密,如学校要家长写“自愿书”签字;要求学生一律到学校食堂就餐而收取搭餐费等就是例子。据报道:有家长因为与学校乱收费叫板,结果是女儿失去了上学的机会;有教师因举报学校乱收费而让许多同行领不到平时发的小意思,结果大家群起而攻之,被“优化组合”而下岗了。如此一来,举报乱收费只好弃明投暗了,或不痛不痒地发发牢骚。
乱收费说说到底又是真羊、地方和学校多方间的博弈。真羊要求实现“两基”,地方镇府财力有限,学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于是歪嘴和尚开始乱念经了,有的提出要“教育产业化”,有的说要“名校办民校”,而学校恰好是占有这种乱收费资源的基层实体,如是各种名目繁多的花样出现了。最初是向家长“借”钱上电教设施,理论上如果政策允许学校这种做法,则可一进一出“借”出个几百万无偿使用N年;后来是“名校办民校”,各地重点中学纷纷将初中改制为国有民办的收费初中,这等于国家通过学校这支无形的手变相从家长那里套取了近万亿的教育投资,但这种做有违国家的《义务教育法》,故社会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后逐渐偃旗息鼓了;再后来就是“校中校”要求“四独立”,于是聪明的学校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搞起股份制,只可惜政策的制订者并不打算将这类为地方镇府带来滚滚财源的路堵死,而是留了一个国有股不超过49%的尾巴,说到底就是只砍掉了一半的这种学校,而还有一半的学校要老百姓继续卖单。这就是所谓的“明规则”往往摆在外面骗人的,而更多的时候是“潜规则”在起作用。家长如果要让自己的孩子进入这些拥有优质资源的学校读书,你只得乖乖地按“潜规则”交钱上学(尽管这些股份制学校在本质是经不起推敲),否则你将终生遗憾,下一代遗憾终生。
可以想象,今后人民对教育乱收费的抵制将会更加惨烈或茫然,所有的人都将这个体制中苦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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