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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制报】电视新闻中揪出越狱杀人凶手

(2007-04-29 09:48:29)
标签:

刑警

打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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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

犯罪

分类: 特稿作品

电视新闻中揪出越狱杀人凶手

                □ 文/图 罗瑜权


       

出租房内发出阵阵恶臭

初秋的一天清晨,习惯早起的家住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三里村涪华东路的居民何炳德起床洗漱后,想起昨天房主贾建林(化名)对他说,房子租给一个女人已经3个月了,还没有收到租金,叫他去收,于是便到出租房处找女人收取房租。

女人住在6楼,何炳德一边上楼一边想,已经有两三天时间没有看到租房女子的身影了,他觉得有些不对头。到了出租房门口后,何炳德看见出租房门关着,站在房外就闻到出租房内散发出一股股恶臭的味道,联想到几天没有看见这女子人影了,莫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上前推门,无论他如何用劲也推不开。何炳德更加奇怪,他以前在这间房屋住过,熟悉房屋里面的情况,于是伸手从房门旁边的一个纱窗口把门打开。

何炳德进屋后,看见租房女上身没有穿衣服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朝女子大声喊了几声:起床了!起床了!女子不答应。何炳德越来越感到惊恐,一种不祥的预感涌向他的心头,他怀疑女子死了,于是立马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

发现一具女尸

早晨730分,涪城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何炳德的报警,派出所民警先期赶到现场,进行初步访问,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刑警到后,与派出所民警一起打开杨某某的出租房,发现租房内床上有一具高度腐败女尸,其惨状让人不寒而栗。

在人员集中的居民小区内发生如此惨不忍睹的凶杀案件,是情杀?仇杀?还是图财害命?平日安静的小区里早已是人头攒动,人们都在议论猜测着。

案发现场位于涪城区城郊乡沿江五队居民区三零橄榄公司宿舍楼6楼贾建林租房内,此层为五室一厨一卫结构,中心现场位于进门南侧第一间,锁为挂锁,门锁、窗户完好。室内南墙靠东墙方向放有单人床,床上女尸呈仰卧状、裸体、胸腹部以下盖有被子,颈部被床单缠成一圈,绕于颈后。

经法医初步鉴定,女子死亡原因系用被套勒颈后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23天。公安民警在现场发现一个女式手提包。民警打开手提包,内有一张小灵通充值卡,但未见小灵通。室内其它部位无翻动痕迹。

死者是谁?是什么人将她残忍地杀害?这两个问题成了警方急于破解的问题。

死的女子是谁

民警围绕与死者相关的人员展开调查。死者租房的房主贾建林向警方陈述说,死者自称名叫陈燕,年龄32岁,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于今年55日在此租房,在房屋登记时没有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们达成了出租房屋3个月的合同。除此之外,民警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死者的真实身份是查明案情的一个关键环节,虽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及当地群众辨认,但没有人能够知道死者的真正身份。

据房东和周围邻居的反映,陈燕平时喜欢打扮,爱好打麻将,经常到附近茶园打麻将。很少与房东和邻居接触,话语不多,行动比较隐蔽,在租房内居住时间并不长,但经常带一些不同的男子到其租房内。何炳德向警方反映,他曾经3次看到租房的女子带陌生男子到出租房内,他们怀疑她可能是一个卖淫女。有人证明84日和5日,看见死者在茶园打过麻将。此后,在案件发生前几天,房东和邻居都没人看见过她的人影了。

民警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提取了一张农业银行的存单。他们马上派人到农业银行调证,发现存款人留有一个联系电话。按常理分析这个电话应该是与死者有关的一个真实电话。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到电信部门调查,发现电话的机主名叫陈玲(化名)。经对陈玲留下的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发现,陈玲,女,现年35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

这个陈玲是不是死者?侦查人员赶到游仙区石马镇,通过派出所的查证,发现电话确实是陈玲的,但是派出所民警反映陈玲现在家,没有外出,也没有犯罪前科。

死者不是陈玲,那么陈玲又与死者又有什么联系呢?看来,这要陈玲自己本人来解答这一问题。专案组民警迅速找到陈玲本人。经调查询问得知,陈玲有一个二姐,叫陈华(化名),其外貌、体态、年龄与专案组提供的死者相关情况比较接近。办案民警叫陈玲对死者尸体进行辨认。经陈玲仔细辨认,发现现场死者的衣物及手提包等物品都是姐姐陈华的。

粉红色小灵通不知去向

警方查实,陈华,现年37岁,家住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某村,是一个无业人员。据她的妹妹陈玲讲,死者经常使用一部粉红色的小灵通,小灵通号码66126××。案件发生以后,小灵通却不知去向。

专案组民警在短时间内排查了与死者有电话联系或者有往来人员 100余人,未能发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在电信部门通过对小灵通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专案组迅速发现小灵通现在在游仙区方向使用,后民警将使用小灵通的游仙区开元场北街饭店店主付晓彬(化名)挡获。

通过询问,付晓彬说出了小灵通的来历。原来是:今年 88日晚上,一名30—40岁的男子在该饭店吃饭,要了一个回锅肉和一个小菜,2两白酒,买了一包天下秀香烟。吃完饭结账时,这个男子说自己带的钱不够,提出用小灵通来抵饭钱的。当时,该男子说小灵通值100元,他说值不到,只值40元。那个男子同意抵 40元。当时,付晓彬贪图便宜,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就收下了小灵通。

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电视上发现越狱犯

专案组民警将小灵通的通话信息打印出来,仔细分析研究,从中查找破绽。

在对小灵通呼出、呼入电话号码排查时,一民警发现在发生案件的 88日晚上21时许,有一个手机号码并非付晓彬所拨,专案组立即对此号码进行详查,发现机主系梓潼县长卿镇幸福村3组的白树兵(化名)。侦查人员不放过每一个对破案有价值的线索,他们立即驱车前往梓潼县。当天晚上23时许,民警在梓潼县长卿镇找到了38岁的白树兵。

814日晚,在涪城区分局城西派出所白树兵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询问。据白树兵反映,他是一个包工头,在绵阳城区一个工地,曾经认识一个自称何先贵的打工仔。

白树兵反映的这个何先贵在体貌特征上,与游仙区开元场北街饭店老板付晓彬反映用手机抵饭钱的男子十分相似。那么这两个人又是不是同一人呢?看来尽快查找何先贵很有必要。

正在这时,白树兵又向民警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他说:他在810日的绵阳电视台《晚间新闻》节日中,发现新闻上播出的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抓获的一名越狱犯与何先贵外貌极其相似,他当时怀疑是一个人,又不敢肯定。

根据这一重大线索,专案组民警立即返回绵阳,赶到巡警支队,找到相关部门和办案人员,确认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所抓获的这名越狱犯与在开元饭店当手机的男子,以及白树兵所说的何先贵均系同个人。

种种迹象表明,何先贵有重大作案嫌疑。 815日下午13时,民警找了10个人,让何先贵混入其中,让付晓彬进行辨认。经付晓彬辨认,指出其中一人正是当给他手机的那个男子,这人正是何先贵。816日,专案组将有重大杀人嫌疑的何先贵从监狱提押回绵阳进行审讯。

经民警调查,何先贵真名叫吴相文,现年 38岁,三台县同德乡二村 3组人。 1986721日因盗窃长虹牌14英寸黑白电视机和五洲牌自行车被三台县人民法院判刑 16个月。刑满释放后又因屡次拐卖人口,被三台县公安局逮捕,19901217日因拐卖人口罪被三台县法院判刑 14年,剥夺政治权利 3年。 19971023日下午15时,在监狱服刑的吴相文趁外出劳动之机从监狱脱逃。以后,先后在山西省孝义市下堡镇南阳乡和广东省等地打工,2002年返回绵阳。2004810日,因群众举报被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抓获后送回监狱继续服刑。

817日上午,通过连续12个小时的斗智斗勇、政策攻心,吴相文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大量充分的证据面前交代了杀人抢劫的作案经过:200486日下午5时左右,吴相文步行走到铁牛广场玩耍时看见了陈华独自一人,二人以25元一次达成了嫖宿约定。当天晚上21时左右,吴相文与陈华坐三轮车来到陈的租房内,共进行了两次嫖宿。第一次嫖宿完结清钱后,吴相文当晚留宿在陈华处。次日清晨,二人又进行了第二次嫖宿。这次完事后,吴相文只给陈华20元,陈华不答应,要50元。吴相文只同意再增加5元,他说他都没有钱。陈华不同意,于是威胁吴相文:她要大声喊叫。吴相文怕自己越狱的犯罪事实暴露,于是起下歹心,用手卡住陈华的颈部,活活将陈华卡死,然后用床单将陈华的颈部缠了一圈,绕于颈后。随后,抢走了陈华的小灵通、钥匙及他交给陈华的现金25元,仓皇逃离现场。吴相文逃出房间后,在外面吃了一碗米粉,他一看时间不到7点,担心陈华没有死,醒后向公安机关报警。于是又返回房间,查看陈华是否已经死了。当他确认陈华已经死亡后,很快逃离了现场。

817日下午,涪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玉泉带领办案民警押解吴相文到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吴相文指认了自己作案现场。

823日下午,涪城区分局刑警大队综合室余主任和办案民警陈警官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吴相文交代还有新的犯罪行为。由于吴相文是在押犯罪,案件办结后,公安机关将直接向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吴相文的刑事责任。(文中受害者为化名)

 

                                     (原载《四川法制报》2004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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