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的自行车丢了,我做了一件现在常人都不肯做的事情:到派出所报了案。警察叔叔热情的招待与我小题大做的举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结果,当然是免不了要遭到朋友们的一阵嘲笑。我很纳闷儿,现如今真是世道变了,丢车报案,天经地义,怎么会让那么多人笑破肚皮呢?这本身就是一件既滑稽又好笑的事。于是,我写了一篇《丢车记》挂在北青报的论坛上,想和大家交流一下,顺便也投一下稿。
我自认为写得不错,挺幽默的。但文章挂出来后,不但没有赢得笑声,还得到了读者的同情,真是匪夷所思。
第一个在我文章后边留言的人说:报案太麻烦了。
第二个在文后留言的人说:肯定没戏了,认丢吧。
第三个留言的人说:当然要报警了,不过现实中的警察也不像电视里的那样尽职尽责啊!还记得看《半路夫妻》的时候,那里的片警真是很辛苦啊!猫穿背心挂树上了,都要帮着人家拿下来!希望你不要太郁闷!
我晕!这是我写文章的本意吗?我并没有因为丢车而郁闷啊,我只是想让大家在笑声中体味一下时过境迁世态炎凉的社会现象而已。
晚餐时,我把这件好笑的事作为一道开心菜端到了饭桌上,我家先生听后笑了起来,他说: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幽默感也是需要培养的。你写得并不可笑,却非要让人家笑,岂不应了经典相声里的段子:你笑不笑?你不笑,我就到台下咯吱你!
我好没面子啊!立刻就想到了那段相声里的台词以及观众们忍俊不禁的笑声。郁闷啊,我竟然成了相声里被讽刺的对象!
不过,还好。过了几天,我再去论坛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在帖子后边留言道:呵呵~是有点像外星人!
我狂喜!终于高山流水遇知音了!看来,并不是我表述有问题,而是英雄所见不同而已。
于是,我斗胆想把这篇《丢车记》(已发表在苏州日报上)放在后面的博文里,让大家评评,看我有没有像相声里所说的那样,非让你笑不可。
读了这篇文章,你要是笑了,就在文后留个言。你要是不笑,呵呵~别怪我哦,我就到你博客里咯吱你!
丢车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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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度之行(1)令人难忘的幸运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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