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吁请中国民航规范活体动物运输管理制度的公开信
尊敬的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个月前,一只由南方航空承运的金毛犬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不明原因死亡,由于南航的善后处理方式始终差强人意,令关注此事的海内外数万网友感到困惑与不满。
事实上,这并不是近年来发生的第一起“宠物托运死”事件,影响范围已从托运人-承运人间的二元空间,延伸为公共领域。作为关注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国内民间动物保护机构,我们联署呼吁,希望贵局高度重视,协调航空公司和机场部门,共同完善活体动物运输管理机制,维护消费者的根本权益。
==事件回放==
2012年8月7日,一只名叫Mars的金毛犬在民航承运过程中死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承运方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至今未回应动物主人及数万公众的质疑:该犬从丢失到死亡的详细信息,包括航空箱破损原因、犬只在何时何地被找到、直接死因是什么……等。
据媒体报道,8月5日22时,Mars随主人乘坐南方航空公司CZ6993航班由西宁飞往北京。当时,该犬被装在专用航空箱内随机托运。但在6日凌晨飞机抵达北京后,犬只主人被告知,航空箱破损,犬只失踪。7日12时17分,南方航空公司通知动物主人,犬只已找到。当主人兴冲冲随行前往领回时,看到犬只已死亡,尸体僵硬,口唇边有血迹。当时主人无比惊怒,悲伤。对此,南航不仅对媒体和犬只主人表示无法道歉,也拒绝提供犬只致死的具体原因等重要信息。目前,该犬主人已将南航告上法庭,引起各界极大关注。
无独有偶,就在Mars死亡10天后,南航又出了一起承运动物死亡事件。一只名为Apple的小狗从广州托运至大连,落地时发现死亡,引起Mars事件的进一步升温。
今年1月2日,一只名叫“格格”的小狗被交由海南航空HU7182航班从北京托运至海口,到达海口机场时失踪,后因影响飞机起落“被击毙”。主人“@喵晴朗”发微博称:尸体头上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后面背部靠近臀部有一块毛脱落了,皮下有血肿,同时还有诸多疑点,“头顶流血身上毛秃一个弹孔都没有能说散弹枪击毙?”“铁笼门是向里打开的。”事发后,愤慨的动物主人同样将此事诉诸法律。
似乎是由于动物托运方被强制签署了免责协议,在情形相似的几个案件中,无一份解疑答惑、完整说明动物具体死亡原因的事故报告见光,动物主人要求通过监控录像还原事发经过的诉求也均被驳回或漠视。航空公司在此类信息公开透明方面的缺位,令关注此事的航空消费者感到疑惑和不满。
国内外活体动物运输行业标准及差异
毋庸置疑,运输中的活体动物一旦发生意外逃离航空箱,在飞机起落坪内奔跑,极有可能成为机场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确保机场秩序,保障数以千计乘客的生命安全,也是每一个机场和航空公司的首要职责。但究竟有没有一套管理标准,可从运输条件等源头因素入手,确保将动物逃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在航空公司、机场方面处置类似紧急情况时,仍能做到专业、人道,避免不必要的动物致伤和致死?
全世界有多个国家为动物航空运输中的动物福利建立规范体系。《国际运输动物保护欧洲公约》规定,“动物的运输方式应保证其福利和健康;运输方式、容器、设备等应足够结实以承受动物的体重,防止它们逃出来或摔倒;动物的装卸应避免让其受伤或受痛苦;到达目的地后,应尽快卸载动物;应沉着、平静、缓和地处置动物,以便把它们的焦虑和躁动降到最低程度,保护它们不受疼痛、痛苦和(肉体上的)伤害;装卸过程中应避免噪音、骚扰及用力过大”等等规定,非常详尽。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也有一整套活体动物运输规定(Living Animal
Regulation),对运输容器标准、可托运物种限制、天气温度限制、装载流程要求以及货舱内条件等一系列重要环节,均有详细规定。该规定并根据不断积累的案例,逐年调整和修订,目前已修订至第38版。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大陆一共有12家航空公司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会员,其中包括中国南方航空、中国海南航空,对IATA的活体动物运输规定应当颇为熟知。
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参照IATA《活体动物规则》,出台《活体动物航空运输装载行业标准MH/T
1013-2004》和《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行业标准MH/T
1014-2004》。尽管在详尽程度和具体操作上,中国民航总局的行业标准与IATA《活体动物规则》有诸多差距,但在动物主人在托运前考虑是否托运,承运方航空公司是否拒绝承运,以及查验一次中国民航宠物托运是否符合标准这三方面,这两份行业标准仍能提供部分参考依据,例如——
长毛犬的环境温度控制应在4-27度,短毛犬10-32度;
运输体重超过40kg或具有攻击性的狗时,不应使用硬塑容器,应使用硬木、金属、胶合板或类似材料制成的特殊结构容器,且门的两侧应有安全栓;
活体动物应放置在安静、阴凉处,避免过强的光线照射和噪声;
在高温、寒冷、降雨等恶劣天气时,活体动物不应露天放置;
活体动物应装在通风、调温的货舱内;
活体动物应后装先卸;
活体动物应放在靠近货舱门的位置;
容器之间、容器与其他货物之间应有适当间隙,以保证空气流通;
在货舱内,活体动物容器不应被其他货物覆盖;
对办理押运的活体动物,应在押运员指导下进行装载;
活体动物到达后.承运人应尽快在机场将其交付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
因涉及动物逃逸引发的机场安全隐患,根据《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我们可将上述民航总局发布的活体动物运输标准视为强制标准,但在许多细节处,大有改善空间。
例如,已多次在国内“宠物托运死”事件中出现的包装箱破损问题,是引发公众不满的核心因素。民航总局是否考虑进一步修订《活体动物运输行业标准》,参照《国际运输动物保护欧洲公约》,将承运人应如何搬运才能有效避免包装箱破损这一环节,加以具体描述和制约。
航空公司的免责声明与拒收义务
依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活体动物运输规定,各国的会员航空公司均制定了活体动物运输指南和免责声明,不仅有办理宠物猫狗托运的程序指南,还有运输动物福利的专业性指导,可谓事无巨细,从而引导托运人完成安全低风险的活体动物运输。
以美国联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 Lines)为例——
“宠物运送说明”条目要求托运人自备的宠物箱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规定;
“……不能使用塑料构造板条箱的任何部分。箱门必须由粗金属丝网、金属或强化木质材料制成,且须采取
“宠物限制”条目则要求在运输美国斗牛犬、波士顿梗、英国斗牛犬、西施犬等“短头颅(短鼻)类狗”时,采取“使用比正常所需尺寸大一号的宠物箱、使用四面通风的宠物箱”等多项措施,因为“这些种类的犬登机时须格外注意,因为它们有先天性呼吸系统问题。这些宠物在情绪紧张或高温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中暑和呼吸障碍”。
此外,在美国,有的航空公司对气温条件的苛刻要求,远远超越一句免责声明。
美国达美航空公司(American
Delta)声明,在极端天气不接受任何动物托运,无论是起飞、飞行过程、落地过程中的任何地点,只要天气预报零下12度以下、29.4度以上,不接受托运,没有任何例外。
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则规定,当温度低于7度时,如托运人还坚持要托运的,应当提供宠物适应低温的相关证明或声明。提前10天提供相关证明,可托运。但当温度低于零下6度时,则即使持有低温适应证明也禁止托运。而对于高于29.4度的高温,则是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托运。
毫无疑问,一份尽可能详细的活体动物运输指南,其禁运条款及免责声明的意义显而易见。这不仅便利了需要办理活体动物托运的乘客,提前按照航空公司的指南和标准来严格置备,确保安全,对于航空公司的承运部门来说,在接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活体动物托运订单时,也有足够的理由拒绝承运,避免悲剧发生。而更重要的是,即便最终发生了意外,航空公司也因事先完整履行了风险提醒和告知义务,避免纠纷的产生。
坦诚而言,在中国大陆航空公司中,南方航空是极少数在其官方网站列出活体动物运输指南的航空公司之一,但所提供的有效信息远远不够。
打开南航的网站,乘客仅能找到一份“作为行李运输的活体动物”的简单说明文字,其中涉及责任的部分,也仅有“旅客应对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中除南航原因外出现小动物患病、受伤或死亡,南航不承
这样一份模糊、简单、单方面免除一切责任的霸王性声明条款,一旦在发生意外时,极有可能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甚至会成为航空公司或机场不按规程作业的挡箭牌。
遗憾的是,这也恰是公众眼中已经看到的南航作为,甚至有记者实名指证南航动用公关手段干预正常报道,如属实,则令人咋舌。不难想象,如果南航认真履行了风险告知义务,同时又将更符合人道标准的活体动物运输予以实践,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总结
“南航Mars事件”并不仅仅事关一只金毛和一个家庭。从保障每一位乘客的权益出发,无论是人身的安全,还是托运物品(无论是否是活体动物)的安全,是每一家航空公司、机场部门的应尽职责。在活体动物运输中,避免动物受伤、逃逸和死亡,也不仅仅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更是保证民航安全的前提。
我们有理由相信,尽早完善国内活体动物运输管理制度,将会是中国民航在国际航空运输领域占据更重要地位的必经之路。
综上所述,我们吁请贵局:
1、协助查明南航托运金毛犬致意外死亡一案,要求相关单位公开信息,公开道歉,积极赔偿,并查明责任人,依法依规查办;
2、要求国内所有民用航空公司,整顿活体动物运输业务,暂停或取消高风险情况下的(如气温异常、容器不合格等),可能导致活体动物运输事故的运输业务;
3、参照国内外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修订《活体动物运输行业标准》,将有效避免航空箱破损的措施等关键信息列入主体内容,要求活体动物承运方文明装卸含活体动物在内的所有旅客托运货物与行李。
4、要求各航空公司,系统学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活体动物运输操作手册,结合中国伴侣动物实际状况及民众认知程度,参考国外航空公司经验,制定活体动物运输强制规定,要求各航空公司网站开辟相应指南页面,为动物托运乘客提供符合人道精神的专业服务。
此致
敬礼
附:关于敦促中国南方航空积极面对Mars事件善后工作的公开信
www.nu.ngo.cn/plus/view.php?aid=239
全国关注南航Mars事件的动物保护机构
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感谢@笪开源、蔡春红律师对本文做出的贡献
联系人:刘慧莉(自然大学鸟兽学院)
联系电话:18600777951 niaoshouxuey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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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机构:
首都爱护动物协会
中国动物保护记者沙龙
中国青年动物保护联盟
护生学社
自然大学鸟兽学院
七代志·社会责任大众化
联署机构(无期限持续征集中,可发信至niaoshouxueyuan@126.com加入机构联署):
1.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
2. 亚洲动物基金会
3. 海外侨胞关爱动物联盟
4. Mars事件互助队
5. 北京“与牠同行”动物援助中心
6. 北京冰糖动保小组
7. 北京海淀区林业老科技者协会动物救助分会
8. 北京好狗好猫义工团总站
9. 北京酷宠新天地
10. 北京领养小铺
11. 北京汪汪喵呜孤儿院
12. 北京向日葵动物之友团队
13. 北京幸运土猫团队
14. 别吃朋友
15. 承德精灵有约流浪动物救助
16. 宠爱有家动物收容所
17. 大连爱及生灵动物救助协会
18. 大连宠爱天下动物保护团队
19. 东林护生会
20. 动物110网
21. 佛山顺德流浪动物收容所
22. 佛山温馨小窝动物救助收容所
23. 福建漳州小动物科学养护救助中心
24. 福州宠物网
25. 广元市博爱动物保护中心
26. 广州私宠之家
27. 贵州动物保护协会
28. 哈尔滨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29. 海南小动物保护协会
30. 邯郸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31. 衡阳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32. 呼和浩特天使守护
33. 华东师范大学陽光小动物保护协会
34. 济南市黄河流浪狗救助中心
35. 江门爱宠之家
36. 精灵之家-救助同盟
37. 昆明90动保爱心团
38. 洛阳天使动保志愿者团队
39. 南昌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40. 南京市平安阿福动物保护组织
41. 南宁流浪猫
42. 青岛小动物救助中心
43. 厦门阿福之家流浪狗救助中心
44. 厦门宠物网
45. 厦门市爱护动物教育专业委员会
46. 厦门玉米地小动物救助中心
47. 山东泰山动物保护协会
48. 汕头爱猫者协会
49. 上海流浪天使救助会
50. 深圳流浪狗驿站
51. 深圳猫
52. 石家庄一米爱流浪猫救助团队
53. 首善广东志愿者中心
54. 四川省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
55.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环保协会
56. 苏州赛福流浪猫救助团队
57. 苏州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
58. 太原流浪狗爱心家园志愿者团队
59. 天津共同家园
60. 天津仁爱救助社
61. 天使动保(北京)志愿者团队
62. 无锡二泉小动物保护协会
63. 无锡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64. 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
65. 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
66. 西安红石榴伴侣动物救助中心
67. 熙熙森林广州猫
68. 新疆流浪狗救助中心
69. 烟台流浪动物救助站
70. 漳州市小动物科学养护救助中心
71. 长春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72. 长沙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73. 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
74. 中国动物关爱联网
75. 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
76.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上海筹备组
77.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沈阳筹备组
78. 重庆小动物保护协会
79. 珠海市香洲区爱护动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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