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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务员法》处罚第一人?

(2006-11-22 19:18:16)
分类: 生活感悟
 
被《公务员法》处罚第一人?
 
     贵州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今日媒体道:“贵州六盘水副市长当众撒谎事件遭挂牌督办”。本博曾对此事有感《人与自然的不和谐》http://blog.sina.com.cn/u/493d2fae010006xg
 
     其中,来自监察部、环保总局的官员称:“副市长叶大川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责令贵州省监察厅依照《公务员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盘水市副市长当众撒谎的事件经媒体披露后,曾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认为,市长撒谎不过是道德问题,政纪国法处理得了他吗?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副司长孙怀新的态度是: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在向上级部门的汇报中如果撒了谎,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涉嫌违纪。

  孙怀新解释说,首先在判断追究责任的几条要件上,这位撒谎的副市长至少存在主观故意。另外,在结果上,撒谎的行为妨碍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尤其对上级检查部门撒谎,会使得检查组得到虚假信息,从而对当地实际情况作出错误的判断。

  孙怀新还说,从各类纪律处分的规章制度来看,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对道德问题的处理,其中包括对弄虚作假的处理。我国政府对公务员是有从政道德要求的。

    看来这位副市长难逃被《公务员法》处罚了。而且我估计在我省他是被《公务员法》处罚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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