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中国财税浪子
中国财税浪子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46,466
  • 关注人气:61,97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02-02 21:15:04)
标签:

股票

成品油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申报

税款

分类: 全国法规我最快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字体: 打印本页

  现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
  调整内容主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的规定,相应增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3《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成品油消费税适用税率栏次。
  二、纳税人应依据《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数据和库存变动情况,填写纸质《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附件2),作为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附件: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29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