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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翰国际联合税报
2013年第055期
本期税报制作于2013年2月11日
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二层1室
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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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翰税务温馨提示:仅供内部参阅
财税[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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