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的通知
(2011-11-22 2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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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翰联合税报
本期税报制作于2011年11月22日
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许可协议使用“中翰”品牌及标识。
邮编:100054
电话:86-010-63385409
主编:王骏
中翰税务温馨提示:仅供内部参阅
《中翰联合税报》是《思威瑞特联合税报》的延续,原思威瑞特联合(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合法工商登记程序变更为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2011年度的《思威瑞特联合税报》已经发布累计227期,其中包括财税版49期、国税版64期、地方版114期。更名后,《中翰联合税报》不再区分财税版、国税版和地方版,并继续沿用原《思威瑞特联合时报》序列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关于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9年,在组织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自查过程中,为了明确自查补税的标准,我司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鉴于该项税收自查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中翰联合税报》不能替代官方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体,实际执行时以官方制定的公报发布的文本为法定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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