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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乘坐高铁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

(2011-07-07 08:38:32)
标签:

中央国家机关

乘坐

报销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速铁路

财经

分类: 全国法规我最快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
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

财办行〔2011〕3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和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列车。副部长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正、副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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